从“三个结合”入手深化对六中全会精神理解

从“三个结合”入手深化对六中全会精神理解

摘要:强化理论武装与用好典型引领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理想信念,就要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当前,尤其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好党章党规,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理论自信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觉引领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带动行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就要发挥好正面典型的引领作用,树好标杆榜样。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做到“三个结合”。

强化理论武装与用好典型引领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理想信念,就要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当前,尤其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好党章党规,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理论自信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觉引领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带动行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就要发挥好正面典型的引领作用,树好标杆榜样。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打“老虎”、拍“苍蝇”,揪出不少反面典型,发挥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但是,仅是警示显然不够,运用榜样的力量,抓好典型示范也是我们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当前,在强化理论武装的同时,要充分挖掘广大党员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习的榜样、赶超的目标,通过先进典型的事迹感染人、引导人、激励人,用身边的榜样凝聚力量、鼓舞人心,为党旗增辉、为党的形象添彩。

选拔优秀干部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相结合,树好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是成就我们党伟大事业的基础,选准用好干部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关键,把好干部选准用好,就是所谓“知人善任”。用好干部要充分考虑岗位与干部的匹配度,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在严格任职考核的同时,注重平时对干部的考察了解,通过观其言、察其行,全面深入了解干部、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真正摸清干部的“底子”,准确了解干部的优点和不足,为党委用人当好参谋助手,用当其时、用其所长。选人用人导向正确,就能树正气,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选人用人导向有问题,就会“拉倒车”,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另一个关键,也是防治出现选人用人问题的“防火墙”。中央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组织部门更要严格履行责任,当好防止“带病提拔”的“守门员”,把好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严格入选资格条件,认真执行干部选任报告制度,坚持用好“四凡四必”审核措施,既要把好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更要把“带病”干部识别出来、挡在门外,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坚持从严管理与完善正向激励相结合,树立清风正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肃党纪党规,重拳惩治腐败,端正了党风政风,树立了良好形象,赢得了党心民心。然而,在整治“四风”、高压反腐的同时,一些党员干部也表现出“怕担责、不敢为”,奉行“宁可不干事、也不要出事”的所谓官场哲学。“为官避事平生耻”,各级党员干部都要强化担当意识、提升担当本领、夯实担当底气,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一方面要严格管理干部,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另一方面要完善干部正向激励机制,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真诚关爱,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尤其要支持和保护那些“狮子型”干部,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作者系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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