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草案体现立法为民理念贯穿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民法总则草案体现立法为民理念贯穿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摘要:民法总则草案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了坚实依据。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又注重解决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问题,回答人民关切的重点热点,包含了很多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成果。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江苏代表团昨天上午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参加审议。

江苏代表团团长李强,副团长石泰峰、吴政隆、史和平参加审议。吴政隆主持会议。

严隽琪代表说,制定民法总则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中国的法治标杆,标志着民法典的编纂迈出了重要一步。民法典的编纂,涉及社会治理和社会风气的引导,公民的安宁感、人际关系的和谐、大量的社会关系都需要民法典来提供保障。李建国副委员长作的说明,体现了人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态度。编纂的指导思想,很好地把握了立法的规律性和时代性、稳定性和前瞻性、民族性和开放性的统一。确立的绿色原则,呼应了新发展理念,既体现了价值导向,又涉及利益的调整。民法总则也厘清了与各个法典分编的关系,与公序良俗的关系,与其他涉及民事法律的关系等。立法过程作了大量的调研,经过了长期的酝酿,吸收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有非常坚实的基础,现在出台的条件已经成熟。

缪瑞林代表说,这次草案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明确提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总则编纂全过程。从草案规定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等原则,到强调家庭的监护责任,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的行为等等,处处都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弘扬,通篇贯穿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徐安代表说,民法总则草案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了坚实依据。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又注重解决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问题,回答人民关切的重点热点,包含了很多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成果。

丁荣余代表说,知识产权部分的立法应当充分考虑“互联网+”背景,对目前无法达成共识的预留制度空间。建议对知识产权监管作出特别规定;明确信息收集人安全保障义务,并规定个人有权知道、监督个人信息的使用情况,限定行政机关收集保存的公民信息的使用范围。潘建华代表说,目前农村监护人实际缺位非常普遍,建议在草案中增加委托履行监护职责的规定,以维护被监护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权益。

窦希萍代表建议明确草案中“胎儿”的确切定义;为支持子女履行好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法定义务,社会要提供帮助,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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