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万明: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根基

曾万明: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根基

摘要: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契机,建制度、补短板,推动形成用制度管党管权治吏的良好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要推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契机,建制度、补短板,推动形成用制度管党管权治吏的良好局面。

把牢方向突出“四个意识”。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政治性很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一项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立根本收功远的工作。必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作为组织法规制度建设的核心要求,把维护好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维护好党中央权威作为组织法规制度建设最大的政治任务,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西藏各族人民的特殊关怀全面落实到制度建设中,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体现党的意志主张、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用制度来保证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拥戴核心、政治上信赖核心、组织上忠诚核心、行动上捍卫核心,做到西藏离北京虽远但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的心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连在一起,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统筹谋划立起“四梁八柱”。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要强化改革的协调性、系统性、精准性,防止配套政策照搬照抄,防止大的方面漏项缺项,防止相关政策冲突打架,提高改革整体效应。西藏立足组织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把握好改革时机、力度和节奏,着重在统筹制度上和下的配套、前和后的互补、左和右的衔接上下功夫,提高含金量和精准度。坚持谋定而后动,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理清了制度不健全等影响组织工作长足发展的实际问题,围绕破解这一难题,把2015年、2016年确定为西藏组织工作“制度建设年”和“制度建设深化年”,在全国省区市组织系统率先单设政策法规处,制定在全区组织系统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法规制度110多项,出台《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工作细则》,汇编西藏组织业务工作规范,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要持续推进制度建设,科学谋划总盘子,制定《西藏组织工作2018-2022年制度建设规划》,着力实施“1+4+N行动计划”,“1”即围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谨、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组织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总目标;“4”即在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等4个方面立柱架梁;“N”即着眼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以及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承接好中央提出的今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九项重点任务,打造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带病提拔”问责、容错纠错、从严管理党员、规范领导干部亲属和子女经商办企业、“雪域英才”遴选培养等若干法规制度板块。

强化执行明确“三个牢固树立”。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制度制定与制度落实并重、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联动。这是狠抓制度执行的科学方法和有效路径。要牢固树立西藏海拔高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标准更高,牢固树立西藏客观条件特殊但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没有任何的特殊性,牢固树立西藏氧气少气压低但执行《准则》《条例》、坚定理想信念的标准不能降低的思想,从严从实抓制度执行,充分发挥和释放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要强化责任,突出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度的表率作用;强化督察,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违反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追究责任。要积极构建教育培训、调研评估、立改废释、督促检查、考核考评、追责问责一体化的工作链条,确保每一项制度落地生根,切实用制度保驾护航组织工作长足发展。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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