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一鸣:开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一体化追责问责模式(2)

吕一鸣:开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一体化追责问责模式(2)

由此引发对近年来反腐惩腐尢其是民生领域反腐惩腐情况观察与思考

从近年来一些反腐披露查处案件情况梳理和观察来看,个别部门和系统腐败如此嚣张、娼狂,呈现出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一个重要方面反映出,个别执纪部门个别执纪人员,失职失察失责,缺乏担当,甚至与其同流合污,共同作案,有的充当说客,变成了保护伞,丧失应有职责立场。大致有“四种”现象:对此,应引起相关关注和警惕。

“望风”现象。有个别违纪执纪人员,胆大妄为,为“铁哥们”官场腐败分子“望风”放“照”,一旦有风吹草动,上级反腐大行动,就及时通风报信,有的执纪人员,为腐败分子对抗组织检查或财务大检查、审计检查,往往以查账形式,进行调“账,提前”实行财务账目预检,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实行“整改”,补齐财务数据,完备财务手续,规避执法执纪,逍遥党纪法规之外。以期捞取腐败分子“金钱回报”。据调查,一些地方纪检派出人员,缺乏交流,客观上,出现拉人下水,造成了“腐”吃“良”机,极容产生、形成“腐败链条”,个别执纪人员靠纪吃“纪”,以纪生“财”,办案生“财”。因此,发动社会和新兴媒体力量360°)“探头”,保持执纪部门及其人员廉洁性、纯洁性,共同编制“铁军”自律和他律全方位“监督网”。派驻民政部纪检组原负责人曲淑辉因“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也是一种变“种”“望风”现象,也已受到责任追究。

“内鬼”现象。由于中纪委书记王歧山,被人们称之为当代“铁包工”,是解决灯下黑的开山鼻祖,先后揪出执纪系统的一些害群之马,受到国人有口皆碑,并为百姓点赞。从中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建、中纪委第六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三处原处长曹立新,到原山西省纪委纪书记金道铭、广东纪委书记朱明国,从巡视组长贺家铁 到民政纪检组长曲淑辉,为纯洁纪检队伍,打造铁军进行了不懈努力,党员干部,百姓无不称之叫好。因此各级纪检部门,要实行打扫灰尘,定期清除败类,要接受社会跨级举报,以期切实的解决好谁监督执纪部门被社会关注和敏感焦点问题。

“救火”现象。从近年查处反腐案件来说,如四川原省长,反腐案件,就是以金钱贿赂办案人员,进行串供,实行证据“救火”,补齐征据和销毁证据,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对办案人员,实行跨县市办案,对办案人员实行突击确定人选,做好保密,以防止涉腐人员为了逃避法律惩罚,让其亲属和社会人员对办案人员单位领导和家属或父母重金贿赂。因此,对办案人员实行约法三章,防止小案不办,大案小办,轻办,应付办,要制止办案人员不作为,慢作为,戏作为现象发生。

“软化”现象。群体性腐败行为。褯举报涉及多人贪腐、行贿、受贿案子,有的纪委部门采取“硬(关系)中选弱”方式,对背景弱的受贿、行贿、贪腐分子,实行“点穴式”处置,应付社会,忽悠百姓,以作反腐 “创新”反腐方式,双全其美,对上及对下都有了“高招”性交待。个体性腐败行为。对被举报贪腐行为、行贿、受贿涉事和人,纪委部门,采取差异化处置:一是对即将退休“一把手”或班子成员领导被举报对象,采取提前退休,平安着陆,享受“腐”利成果,不再追究法规责任,已成为个别纪委反腐潜规之一。二是对一时未到退体年龄对象,采取退二线即改非领导职务,不再追究问责,大事化无。这是个别纪委反腐潜规之二。

由此可见,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对反腐进行一系列顶层设计,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反腐出现了压倒性态势,但是还要看到,腐败具有顽疾性、反复性、反弹性、自恋性。在反腐高压态势背景下,在推进基层反腐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认识,要有“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理念,印记在基层纪检队伍头脑、行为之中。要牢固树立执纪办案仍是纪检工作第一要务,也是反腐主旋律的第一要义执纪理念。要从涉及民生的民政、残联、移民、扶贫系统实行拉网式反腐,率先突破,从民生领域开刀亮剑。要从反腐初心再出发,要对地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监督主体,进行全面审视和考察,当下应警惕 “三种”现象,切莫小视,建议相关引以关注和重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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