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

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

十是推进执行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进展。在全社会大力支持下,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共受理执行案件614.9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1.6%和33.1%,执行到位金额1.5万亿元,同比上升54%。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完善执行权运行及内外部监督机制。首先向法院自身不规范执行“开刀”,全面清理积案,摸清案件底数,建立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网络平台,实现在线全程监控,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贯彻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制定财产保全等司法解释,解决乱执行、超标的查封等问题,在执行环节有效保护产权。发挥我国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推动形成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破解长期存在的“查人找物”难题。与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即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和相关信息,实现了执行模式的根本变革。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各级法院累计网拍43万余次,成交额2700多亿元,成交率达到90.1%,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1亿元,既提高了财产变现率,又遏制了拍卖中的腐败。推进“信用中国”建设,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会同国家发改委等40多个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89万例,限制62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229万人次乘坐高铁。湖南、黑龙江、江西等地法院深化异地执行协作。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福建、广西、四川等地法院通过专项执行活动,形成打击失信被执行人高压态势。依法惩治拒不执行裁判行为,司法拘留1.6万人,追究刑事责任2167人,让司法裁判真正成为惩治违法失信的利剑。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四年来,各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共同推动和见证了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发展。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只要我们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牢牢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的道路就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适应问题,有的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特别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在推进司法改革中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加强,有的法院在员额制改革中搞平均主义或论资排辈,有的院庭长放权以后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三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一些条件艰苦地区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基层法院管理有待加强,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有的法官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时有发生,对司法权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五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巨大,有的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六是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还不到位,执法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分析成因,通过深化改革,努力加以解决。

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 扎实做好2017年人民法院工作

2017年,人民法院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暴力恐怖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惩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对腐败犯罪惩治力度不减,做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宽容改革中的失误。完善破产审判机制,依法化解过剩产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保护和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创业动力。健全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加强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审判,积极办理司法协助和互助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为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提供司法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依法及时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及时审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打击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及金融扶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案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依法审理各类涉农纠纷,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司法保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基本解决执行难虽然已经破题,藩篱正在拆除,道路已经打通,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迎难而上,不退缩、不动摇,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加强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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