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水环境质量恶化别“人走茶凉”

约谈水环境质量恶化别“人走茶凉”

今后,对于月度水环境质量恶化的城市,环保部会向地方发出预警;如果一个季度还没有改,仍在恶化,这个城市将面临环保部约谈、限批等“严厉”惩罚。3月20日上午,环保部举行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介绍了《水十条》的实施情况,并就河长制、黑臭水体整治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新京报3月21日)

约谈,简单而言,是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而说到环保部因环境问题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已然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相信公众并不陌生。报道称,针对今后月度水环境质量恶化的城市,环保部会向地方发出预警;如果一个季度还没有改,仍在恶化,这个城市将面临环保部约谈、限批等“严厉”惩罚。诚然,保护好一方山水,造福百姓,遗泽子孙,乃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责任。如果因为水环境质量恶化而被约谈,也算情理之中。可令人隐忧的是,约谈水环境质量恶化,千万别“人走茶凉”。

正所谓“剃头挑子——一头热”,用以比喻一厢情愿。其实,据相关资料显示,从2014年开始,环保部便针对环境污染问题,陆续约谈多个城市或单位。面对约谈,一些市长或者部门“一把手”的表态非常具体,并明确列出了整改举措;也有,个别市长或者部门“一把手”的表态则显得含糊笼统,尚不清楚其究竟准备如何整改落实的。更为甚者,有约谈时拍着胸脯保证完成整治任务,结果数月过后,该有的问题依然存在,约谈并没见奇效者。究其一点,没有强有力的责任追究,没有环保执法的威慑力与执行力,环保约谈只不过是一种“伤面子”的惩罚,如隔靴挠痒、无痛无痒。约谈风声一过,要么变本加厉地卷土重来,要么随着时间推移,约谈变为空谈,整改变成不改。

回到文中对全国黑臭水体数据上。2016年2月18日,首次公开的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列出的水体总数是1861条。一年的整治后,全国2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082个。或许同笔者的疑问一样,为何目前黑臭水体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总数还在增加?稍加分析不难发现,对于黑臭水体数量,一些地方一是藏着掖着;二是监督不到位,整治完又反弹回来了。由此可见,“河长制”也好,水环境质量恶化约谈也罢,要解水污染之困窘,都并非能一蹴而就。如果约谈治污只是重重拿起、轻轻放下,没有撕破面子,没能成为一种制度,没有足以形成带动环境整改的牵引力“痛定思痛”,污染难保不会“按下葫芦浮起瓢”。

当然,话又说回来,“约”总比“不约”强。只是,环保约谈重点还在约谈后的工作“含金量”。不能把“约谈”与“惩罚”之间划上等号,不能让约谈后“人走茶凉”,更不能满足于光鲜的纸面文章,对整改是否真的见到了实效,要沉下去、真检查。对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要有后续惩治和问责手段。对不达标就要限制项目的审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定好性,把环保考核结果与升迁挂钩。因为,说一千道一万,约谈就算再严厉,它既算不上一种正式的行政手段,也谈不上是一种惩罚措施,更不会对日后的升迁有多大影响。只有当惩处成本大于违法违规成本,大于不作为所带来的后果,或许就能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心动就要行动,只要行动,就有收获。笔者以为,约谈水环境质量恶化,只要相关部门敢约、敢谈、敢红脸,再辅以治理不好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连带责任,那么约谈便不会成为空谈,从而起到督政真效果。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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