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有态度的民俗志(2)

书写有态度的民俗志(2)

摘要:我国很早就有采风问俗和记录民俗的传统,作为对民俗进行记录的成果形式,民俗志亦早已出现。20世纪以来,随着民俗学的发展,在延续传统的基础上,出现了更多类型的民俗志作品。但不论哪种民俗志,都格外强调书写的客观性,尽量避免编写者的主观评价。这种态度自然有其合理性,但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民俗志还应该发挥辨风正俗的现实作用。

其次,书写有态度的民俗志,也是对传统志书传统的一种继承。中国地方志素以起源早、持续久、类型全、数量多而闻名,且长期发挥着“存史、资政、教化”的功能,这都与志书的有态度关系密切。风俗是传统社会方志的重要内容,修志者有时使用明显带有褒贬色彩的用语对习俗进行评论、表达态度,比如用“淳”“醇”“厚”“朴”“美”等形容好风俗,用“薄”“恶”“陋”“漓”“粗”“鄙”“野”“浇”“偷”“浮”“淫”“奢”“黠”等形容不好的风俗。有时则通过对不同地方风俗的横向比较,或对同一地方不同时代风俗的纵向比较来表明态度。比如嘉靖《威县志》的编修者在记述十月一日“以文纸制为冥衣,墓祭焚之,云‘送寒衣’。村落相互赛祷”之后,进一步议论说:“亦吹《豳》《雅》、击土鼓遗意。近渐奢纵,鸣锣振鼓,侑以女乐,则大缪矣。”显示了对某些风俗或欣赏或批评的不同态度。再如嘉靖《贵州通志》“风俗”目“贵州布政司宣慰司”子目中有岁时民俗记述,在“贴桃符钟馗封门”后作者感叹道:“诸夷虽其土著,渐濡既久,近颇效尤,亦足以见圣化之遐被矣。”其间就包含着编修者对当地“贴桃符钟馗封门”的赞赏。现代书写的民俗志,尤其是地方志中的民俗志,仍然需要发挥存史、资政、教化作用,有态度是对传统志书书写传统的继承。

最后,书写有态度的民俗志,也是提升民俗学学科地位的一条路径。如何提升民俗学的学科地位,一直是民俗学学者关注的问题。毋庸置疑,能够经世致用的学问,更容易获得发展空间,与无态度的民俗志相比,有态度的民俗志与治国理政建立了更为密切的关系,在这方面的作用发挥将有助于民俗学学科地位的提升;同时,书写有态度的民俗志也有助于培养更有责任感、有担当、有情怀的民俗学学者。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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