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有态度的民俗志(3)

书写有态度的民俗志(3)

在不违背法纪的情况下,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民俗生活和行为方式,有人愿意奢侈浪费自己的钱财,别人也无权强行干涉,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没有主导的价值观。有态度的民俗志,不仅应该科学客观地记录民众的知识,亦应该科学客观地记录民情好尚,并予以一定的评价,辨风正俗,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念,以使社会更加美好,百姓更加幸福。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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