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些法规制度之所以执行不了、贯彻不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不明确,违反规定后怎么处罚无章可循。为此,在法规制度建设中,应当明确划分责任主体,防止出现责任主体分散、责任主体职责交叉等问题。这是党内法规监督检查的前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同步推进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一些基础性、主干性的法规制度逐步完善。“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现有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学习——将党内法规制度内化于心

行起于知,知然后行。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认真学习是基础。学习党内法规制度是全党的任务,不仅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广大党员群众也要积极参与其中;不仅要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的条文规定,更要学习蕴含其中的设计理念;既要学习某一法规制度,也要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角度去审视。为此,必须将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学院的必修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远程教育网、共产党员网、党员e家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员主题日的重要内容,推动广大党员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常态化。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领导干部入职培训、群团入党教育的基本内容。评判学习党内法规的成效不是看购买了多少种法规制度文本、参加了多少次专题辅导、撰写了多少篇学习心得,关键看是否增强了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敬畏意识,是否系统全面地掌握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内容。

践行——将党内法规制度外化于行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自觉践行是关键。法规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因此,法规制度一经形成,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在贯彻执行法规制度中,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发挥表率作用。一方面要“自律”。在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首先遵守;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另一方面要“律他”。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贯彻落实法规制度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传导压力的示范效应,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形成尊崇法规、遵守法规、捍卫法规的良好氛围。

监督——严肃党内法规制度的督查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监督检查是保障。首先,在立规建制中必须明确各方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些法规制度之所以执行不了、贯彻不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不明确,违反规定后怎么处罚无章可循。为此,在法规制度建设中,应当明确划分责任主体,防止出现责任主体分散、责任主体职责交叉等问题。这是党内法规监督检查的前提。其次,建立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应当将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开展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再次,加大党内法规制度的公开力度。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关于“党内法规经批准后一般应当公开发布”的规定,这样既可以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避免法规制度被“锁在抽屉里”,又便于党员群众能够参与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法规制度“封闭运行”。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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