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

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

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深刻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经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新形势下以法治思维和方式管党治党的重要实践,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把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深刻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经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新形势下以法治思维和方式管党治党的重要实践,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

全面依法治国关键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广大党员干部作为国家公民的组成部分,也应认真履行公民义务,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这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只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激发起全社会对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和决心。这是党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执法的权威性、司法的公正性、守法的严肃性,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顺利推进。这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需要。新形势下,党要经受住“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继续走好新时期的长征路,需要把法治思维和方式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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