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2)

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2)

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深刻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经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新形势下以法治思维和方式管党治党的重要实践,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

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同。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全党上下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不断增进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同,才能凝聚强大合力。这就需要不断深化党内法治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养成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习惯。同时,应充分发挥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的作用,把国家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制度列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推动党内法治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优化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党内法治教育模式,努力在全党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形成以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共同意志。

 加快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五大体系,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了努力方向。必须坚持宪法为上、党章为本,按照党章确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和任务,推进党内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统一、良性互动。重点抓好起草制定、前置审核、备案审查、清理清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规定,减少笼统提法和要求,最大限度避免法规制度的盲区和漏洞,实现基本规定与具体实施细则并重、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并重、约束性规定与激励性规定并重,使出台的法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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