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3)

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3)

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深刻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经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新形势下以法治思维和方式管党治党的重要实践,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

构建高效的党内法治实施体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陆续颁布或修订了50多部党内规章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同时也要看到,现有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和执行,一定程度上存在软化、弱化、虚化的现象。对此,要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普及力度,让广大党员和干部形成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执政的思想自觉。要明确党内法规落实的主体责任,包括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将责任细化分解、明确到人。要强化党内监督问责,把党内法规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范畴,建立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离任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衔接、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补充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要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实效性,提高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发挥好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建设氛围。

 建立有力的党内法治保障体系。全面从严治党,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应始终坚持党委统筹全局、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稳步推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领导干部作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推进的方向、力度、进度。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快转变领导方式,从传统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随意决策向依法决策转变、从行政手段为主向法治方式为主转变。要配齐配强党务工作队伍。加快建立一支热爱党的建设事业、熟悉党的建设规律、掌握党纪国法条文的优秀党务工作者队伍,采取学习培训、实务操作、研讨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水平。

(作者:周忠高 宋美桦 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思想研究”[14BFXJ09]的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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