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从源头上净化政治生态(2)

严明纪律,从源头上净化政治生态(2)

——买官卖官典型案例扫描

摘要:“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花钱跑官买官,一定在当权后用权力把钱千方百计捞回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买官卖官深恶痛绝,多次强调“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荒唐“诚信”型:事办不成不收钱,收了钱一定办事

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买官卖官案,曾被中组部公开通报曝光。

刘贞坚,曾任巨野县委书记,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5年4月15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查,刘贞坚5年受贿116次,受贿总额高达858万余元,其中,收受41名下属买官贿赂739万余元,是典型的“卖官书记”。

刘贞坚何以长期贪而不倒?其所谓的卖官讲“诚信”是重要原因。他有一个“原则”:事办不成不收钱,收了钱一定办事,办事不顺利无法如愿的,也要想方设法“补偿”。正因这种“诚信”,巨野县干部对刘贞坚的“办事能力”深信不疑,也正因为此,刘贞坚卖起官来肆无忌惮。

刘贞坚交代,他收受贿赂主要收党政干部的钱,尽量不收企业老板的钱。他认为这样“安全”,相比收老板的钱更“保险”一些。刘贞坚的卖官行径很快在巨野县乃至菏泽市逐渐传开,当地私下还流传着一句话:“想办事找大嫂!”这个大嫂指的就是刘贞坚的妻子江某某。

下属直接给刘贞坚送钱的时候,碍于面子,刘贞坚往往会拒绝。他认为,让妻子出面收钱会更隐蔽,也相对安全一些。于是,刘贞坚直接把“前台”收钱的任务交给了江某某,自己坐镇幕后指挥,夫妻二人唱起“双簧”,开起了“夫妻店”。在刘贞坚的卖官所得中,除两笔以外,其余都是通过其妻子江某某收取。

无独有偶。安徽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也被当地干部群众私下称为“帽子书记”。晏金星,自2002年2月至2012年9月在泗县历任组织部长、县委书记等职,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4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晏金星用权任性,只要花钱就给发“帽子”,而且十分“仗义”:只要出得起钱,想要什么帽子就给什么帽子。据报道,晏金星在泗县任职十年间,受贿600余次,“卖官”近百次!

点评:刘贞坚和晏金星的荒唐“诚信”,给了踏实干事的“老实人”一记响亮耳光,等于给买官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只要舍得花钱必有回报。长此以往,明规则式微,潜规则盛行,对政治生态的破坏无以复加。

刘贞坚和晏金星案警示我们,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党员干部同党内政治生活的不良积习作斗争,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江湖化。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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