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工作报告

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工作报告

核心提示:强化压力传导,“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省领导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翔同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同志,时任副省长李红同志加强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并给予有力指导。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以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等会儿,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厅长黄红武同志将作讲话。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一、2016年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各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站位,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纠“四风”问题,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广大教育工作者坚持立德树人,乐教善教,共同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促进师生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新提升。

(一)强化压力传导,“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省领导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翔同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同志,时任副省长李红同志加强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并给予有力指导。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工委会和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讨论,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坚持抓班子、带基层、促系统,制定出台《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责任,把压力传导到学校,责任压实在基层。分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设区市教育局三个层面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督促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执纪工作不力的直属单位(学校)进行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16年,发现厅本级和公办高校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x个,责令整改x个,追责x个;追责14个单位65人,比增1倍;给予党纪处分28人,比增28人。其中,厅本级追责问题x个,追责x人,比增x倍;给予党纪处分5人,比增5人。

(二)注重抓早抓小,“四种形态”进一步运用。出台《福建省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各级党委、纪委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规范监督执纪行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收到积极成效。一年来,厅本级廉政谈话提醒x人次、谈话函询x人次,占x%;给予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3人次,重处分1人。把信访举报办理“零暂存”作为运用“四种形态”的有力抓手,共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件x件,其中直接办理94件,转交办121件。驻厅纪检组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认真组织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和廉政谈话,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宣传教育,传播正能量,驻厅纪检组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信息宣传报道位居省直单位第2名,省纪委《纪检监察信息》内刊采用名列省直单位前茅。

(三)加强执纪审查,震慑作用进一步发挥。一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x件(次),立案x件,比增x%,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x人,比增x%,结案x件,比增x%,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x人。省教育厅本级共立案查处违纪问题x件,比增x件,其中直接立案5件,督促厅直属高职高专院校立案20件。全省公办本科高校执纪审查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共立案x件,比增2倍。省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积极协助省委巡视组对x所高校开展巡视,认真梳理和处置移交的问题线索,督促和协助高校党委、纪委认真抓好整改。

(四)深入查纠“四风”,校风学风进一步好转。制定出台《福建省高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暂行办法》,建立高校纪委为“1”、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为“X”的联动联查机制;实施节前“廉政宣传+短信提醒”、节中“明察暗访+线索核查”、节后“督促整改+问题通报”等一套规定动作,加大对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先后组织6批12个检查组,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厅本级和公办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个,责令整改x个,查处x个;处理x人,比增2.25倍;给予党纪处分30人,比增9倍。其中厅本级查处问题17个,处理30人,比增1倍;给予党纪处分4人,比增x人。组织开展教育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处置情况等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公开通报教育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5起典型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6起典型问题,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五)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化“三转”,督促高校纪委书记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职能部门。重视抓好厅直属单位(学校)纪检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配齐了5所厅直属中职学校纪委书记,调整交流6所厅直属高职高专院校纪委书记。驻厅纪检组加强学思践悟,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规党纪,举办一期全省高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驻教育厅纪检组党支部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常务副组长被推荐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一些学校(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尚未根本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比如,有的党组织缺乏政治站位、缺乏责任担当、缺乏真管真严;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学校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科研经费、国资管理、基建后勤、招标采购、校办企业、入学招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比较突出,甚至存在腐败问题;有的学校教育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量少质弱,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个别的还存在监督淡化、执纪弱化、问责虚化的现象。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任务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以及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

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密切联系教育实际,准确把握思想内涵、吃透精神实质、领悟核心要义。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对党忠诚,牢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教育系统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纪委要严格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既要落实监督全覆盖,又要突出监督针对性。要紧盯“关键少数”。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同时,要突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每年与其他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廉政谈话提醒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要突出监督重点。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三重一大”决策、行政权力运行、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尤其是政治关和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防范通过师承、同事、学缘、地缘等特殊关系形成特定小圈子,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要注重日常监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运用警示教育、谈心交心、谈话函询等方式,促进抓常抓细,真正使“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成为常态。

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敏锐性和主动性。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努力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高校党委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主导权,从课堂讲坛纪律严起,从具体问题管起,严把教学科研、人才引进、讲座论坛、资金使用、网络阵地、舆论、教材编写审定和选用管理中的政治关和纪律关。要加强民办学校和涉外办学领域党的建设,加强教育领域涉外资金、项目、活动的政治把关和审批监管,防止和纠正教育教学管理中的政治偏差。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完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等“三个清单”机制和做法,督促各级党组织扭住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把严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贯彻到从严治党、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全过程。今年,教育厅党组将制定对厅直属机关开展巡察的制度。要加大责任传导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直属单位(学校)延伸;各高校党委、纪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二级院系和直属单位延伸;各市(县、区)教育局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不仅要管好机关,而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直属单位和中职学校、中小学等“小远散”单位延伸,防止监督缺失,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

用好问责这个利器。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以及严重侵害师生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而且要倒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的效果。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盘点和报告问责情况,对典型问题要加大通报力度。

(三)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滋养校风学风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紧盯潜入地下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老问题,密切关注违规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教育系统实际问题,还要坚决纠正以电子红包、微信转账“隔空”送礼等隐形变异的新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对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也要批评纠正。要积极采取新招数,不断释放新信号,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在执纪审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快查快办,通报曝光。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督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从时间节点上抓点成线、从突出问题上以点带面、从整改落实上举一反三,总结经验,修订措施,健全制度,促进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要全面推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突出联动联查、突出责任倒逼,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弘扬优良校风学风。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同弘扬良好的校风学风、师德师风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家风家规试点工作,把从严监督管理和正向激励引导相结合,树立廉洁从政从教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注重标本兼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创新监督执纪方式。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既用理想信念、道德操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又用纪律戒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关键少数”,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健全与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定期约谈制度,加大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力度,严格执行谈话函询材料签字背书和审查制度。加强问题线索集体排查,深入推进信访举报暂存件清零工作,对信访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和本人见面,体现政治教育和思想引领。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教育领域并非清水衙门、一片净土。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弱、零容忍态度不改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持重点发力,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紧紧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腐败最严重的领域查起,从师生最不满意的地方治理,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重点人: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即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科研经费、工程项目和高校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即教育公共资源的政策制定权、事项决策权、行政审批权、干部任免权、资金分配权、评审评比权等重要权力行使运用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

严肃查处师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加大对教育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信访举报件的督办和问题查处力度,让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落实到基层学校和师生群众,不让“微腐败”成为“大祸害”。坚决查处涉及学生收费、财政资金拨补、困难补助、捐资助学等涉及师生利益领域中克扣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杜绝重复注册、虚假注册问题;整治违规有偿招生等问题,维护师生群众切身利益,以严明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不断推进标本兼治。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强化制度约束,努力营造“不能腐”的环境;加强教育引导,解决好教育领域深层次问题,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从教之本,努力构筑“不想腐”的堤坝。当前,政府对教育资金投入多、教育发展不均衡、办学形式多样化。对此,要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分析排查,扎紧制度笼子,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分子无机可乘。要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强化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修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增强拒腐防变自觉性;用好反面教材,充分发挥违纪干部忏悔录、教育系统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教师从思想根源上消除贪腐之念。接受省委巡视的高校,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行政管理、教学科研、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之中。

(五)坚持严管厚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教育纪检监察队伍

坚持建管并重强自身。各级党委、纪委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把“选种育苗”和“田间管理”结合起来,既要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吸收进来、培养起来,又要真正管好、严格教育监督干部。要进一步深化“三转”,突出主业、聚焦主责。各地要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中职学校、中小学校配备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和纪检监察机构,增设“探头”,延伸监督触角。要加大培训力度,驻厅纪检组将举办一期高校和设区市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

自觉接受监督强自身。执纪者要有更加严格的纪律要求,要更加严格自觉地接受监督。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慎独、慎微、慎欲、慎友,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防止被“围猎”。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严防“灯下黑”。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教育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教书育人环境,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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