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道路(9)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道路(9)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很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理论体系,标志着党对领导政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我们要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把政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方法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政法工作方法论,是遵循和反映法治规律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坚定不移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表明,党对领导政法工作的规律认识达到新高度。

政法工作方法论体系庞大,内容极为丰富。最根本的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握政法工作科学发展主线,进一步明确政法工作职能性质、职责使命、体制定位、工作格局、工作动力和生命线,等等。在具体政法实践中,要十分注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引导各级干部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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