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道路(4)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道路(4)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很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理论体系,标志着党对领导政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我们要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把政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职责使命:三大主要任务

着眼于对中国社会现实和国内外大势的正确研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是对政法工作的科学定位,明确了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时代使命,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维,闪耀着矛盾重点论和两点论的哲理光辉。

蓝图绘成之后,施工是关键。政法机关必须围绕三大主要任务,履职尽责,积极有为。首先,要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再好的规划和方案都难以实现,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其次,要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最后,要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政法体制,是由一国基本国情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从历史上看,我国古代法治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但历史总是要前进的,只有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才能赢得光明的未来。必须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要求我们既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治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又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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