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实 抓早抓小
加强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
各地各单位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辽宁、河南、安徽、广东、海南等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山东、江西、黑龙江、甘肃等地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具体办法,细化“下”的情形和标准,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广东、云南、西藏等地出台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办法,合理设置容错界限,明确容错纠错情形。最高检察院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建立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坚决整治不正之风。
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破解党员干部队伍突出问题。广西部署开展干部“带病提拔”问题专项检查,确保有关政策规定落地。海南开展违规插手干部选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河北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巩固“一问责八清理”成果。公安部强化选人用人责任落实,探索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监督和干部“带病提拔”倒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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