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共商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合作体系(2)

周小川:共商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合作体系(2)

摘要:“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居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愿望强烈,但其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面临着建设能力不足、资金短缺等问题,融资需求较大,迫切需要国际社会的支持。

推进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布局

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布局主要指通过机构互设、金融服务对接、资本市场联通、金融基础设施联通、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形成互联互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网络化合作格局。过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依赖发达国家的银行和其他金融类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和资金,但囿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动力不足、国际金融危机后忙于自保等原因,难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而且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经营理念、融资条件等也难以完全契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要。因此,有必要推进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布局,发挥沿线国家合力,有效调动国内和国际资源,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长期的、可靠的金融支撑。这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金融机构互设。金融机构是金融服务的载体。在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背景下,金融机构互设不仅能服务于本国企业的海外经营,也可为对方国家引入新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更好地满足贸易相关的融资需求,弥补当地金融服务缺口,相互借鉴、相互补充,共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机构互设,除金融机构本身的需求和动力外,政府也需在减少准入限制等方面主动作为,提供相应便利。

金融服务对接。“一带一路”建设不仅需要投融资合作,还涉及大量配套金融服务,包括代理行关系、银团贷款、资金结算和清算、项目贷款、账户管理、风险管理等。在尚未实现互设机构的情况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银行之间建立和扩大代理行关系是帮助所在国获取金融服务的重要渠道。提供代理服务的代理银行与接受代理服务的委托银行按照协议约定,以互惠的方式提供跨境资金转账、资金管理、支票结算、贷款和转贷款、信用证等服务,可以很好地满足各类金融服务需求。鉴于“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往往资金需求大、期限长,银团贷款可以充分发挥金融整体功能,更好地满足大型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融资需求,同时有助于分散风险,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资金结算和清算、项目贷款、账户管理等基础性金融服务在便利企业经营、促进贸易和投资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带一路”横跨亚洲、欧洲、非洲多个区域,各国在宏观政策、经济发展、金融体系、投资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需通过金融服务跨区域对接,对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汇率风险等进行专业化管理。

资本市场联通。资本市场是提供债券、股票、各种金融衍生品发行和交易的平台,可开展投行业务和上市、并购等多种形式的融资。促进资本市场联通,可以撬动更多国际资金,逐渐减少“一带一路”建设对传统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帮助沿线国家形成层次合理、功能互补的金融市场和丰富的产品体系。在这方面,中国正在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些进展。近年来,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不断推进和人民币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波兰、俄罗斯等沿线国家已在中国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人民币债券(熊猫债)。

金融基础设施联通。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支付结算体系、法律体系等金融运行的监管规则和制度安排。“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基础设施联通有助于保证金融市场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近年来,中国在这方面已有一些进展,例如,中国银联作为中国的银行卡清算组织,其跨境使用网络已遍布全球160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众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仅为各国企业和居民提供了优质、安全、高效的支付服务,而且参与和帮助了当地支付体系建设。在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带动下,各国可以更有效地推动以互联网/电信支付、手机银行为核心的普惠金融,加强经验交流,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多渠道、广覆盖的金融服务。金融基础设施的联通还有助于推动各国在发展理念、监管标准、治理规则等方面协调一致,达到规则的相通。

发挥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这是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实现网络化布局的关键环节。全球机构投资者管理着超过百万亿美元的资产,对“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投资潜力巨大。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区域性、国际性金融中心如中国香港、英国伦敦等,不仅拥有数量众多的机构投资者,同时还连接着全球的机构投资者,可以成为“一带一路”项目融资的重要渠道。国际金融中心还聚集着全球主要的金融机构和会计、审计等服务机构,能为“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提供各种专业的项目融资和风险管理等服务,有效防范金融、法律、环境、市场等风险。

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对于确保竞争环境的公平、透明、可预期不可或缺。金融监管当局之间通过加强当地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发展情况和趋势、金融监管理念和制度、投资机会和风险、大型银行在当地的经营和风险等信息交流,可以有效增进了解和互信。各国金融监管当局还需重点就市场准入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和妥善处理彼此间的关系,共同消除各种不合理的准入壁垒和限制,提供开放、公平、有序的监管环境。监管当局还应加强在跨境机构处置和危机管理、反洗钱、宏观审慎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合作,更好地维护区域金融市场信心和金融体系稳定,防控风险。

积极发挥本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使用本币开展投融资具有许多优势。

一是有利于动员当地储蓄和全球资金。“一带一路”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当地和全球资源。使用本币开展对外投融资,可调动当地储蓄资源,通过合理的回报形成示范效应,撬动更多的当地储蓄和国际资本,形成正反馈。

二是有利于降低换汇成本。资金接受国可直接使用他国本币购买本币发行国的产品,节省换汇成本。随着资金接受国和资金提供国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本币收入越来越多,未来也可直接使用资金提供国的本币偿还融资债务,节省换汇成本。

三是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更多地使用本币会逐渐增强对本币的信心,提升本币吸引力;有助于发展本币计价的资本市场,丰富投资工具和风险管理手段,维护金融稳定。同时,本币的使用会逐渐减少对美元等主要货币的依赖,降低因汇率波动而引发的风险。

通过使用本币开展投融资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已有不少可以借鉴的经验,中国也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2008年以来,中国先后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本币互换协议,其中包括2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还与23个国家实现了货币的直接交易,其中包括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与两个沿线国家实现了货币的区域直接交易,有效降低了汇率风险,便利了贸易和投资。中国还在2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当地的人民币清算安排,指定了当地的人民币清算行,其中7个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大力发展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参与者有不少是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机构。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和CIPS为境外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多的跨境清算选择,有助于节省资金清算时间,提高清算效率,促进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中国愿与沿线国家分享经验,共同探索扩大本币在投融资中的使用,更好地满足市场的需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总之,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需要充分调动政府和市场、沿线国家以及国际资本等各方资源,通过用好开发性金融、推进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布局、更多地使用本币等多种方式,确保投融资的可持续性,将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理念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