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共商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合作体系

周小川:共商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合作体系

摘要:“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居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愿望强烈,但其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面临着建设能力不足、资金短缺等问题,融资需求较大,迫切需要国际社会的支持。

2013年秋天,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目标是共同发展,理念是合作共赢。三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已得到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支持和响应,形成了广泛的合作共识,为增进沿线国家民众福祉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一带一路”建设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层面,其中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量巨大,非某一个国家所能独立负担。搞好“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合作,需要着力搭建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沿线国家的资源,加强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协作,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保持投融资的可持续性,真正实现共商、共建、共享。

“一带一路”投融资应以市场化为主,坚持可持续和互利共赢原则

“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居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愿望强烈,但其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面临着建设能力不足、资金短缺等问题,融资需求较大,迫切需要国际社会的支持。

长期以来,国际社会在发展中国家开展的投融资合作强调减让式资金支持,包括利率、期限、宽限期等方面条件的减让,优惠贷款即是其中的一种。减让式资金支持的条件优于商业资金,不可避免地需要财政补贴和政府支持。但一国财力资源毕竟有限,而且财政资金的使用通常受国内法律等方面的约束,因此,多数国家没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提供长期的、大规模的对外减让式资金支持。

依靠减让式资金支持还可能引发一些风险和问题。首先是道德风险,即可能导致被支持国家缺乏通过充分挖掘自身资源禀赋等优势发展经济的动力,国与国之间在争取减让式资金支持方面也会出现竞争和攀比。其次是可能导致一些国家的依赖心理,缺乏平衡、互利共赢的合作意识。此外,还可能造成市场扭曲,限制资源的有效配置,最终可能约束发展中国家的发展。

长期来看,投融资合作不是单向的资金支持,需要各方共商共建,构建共同付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利益共同体,同时还需要借助市场力量,最大程度地调动各种资源,确保可持续性。基于这些考量,“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合作应以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互利共赢”为原则。

一是“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合作,资金需求量巨大,单靠政府难以提供足够的资金,必须动员市场的力量。同时,所需资金单个国家也难以负担,必须动员沿线国家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有效利用全球资金,是“一带一路”建设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的应有之义。

二是多数“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果投融资不可持续、出现中断,不仅会影响项目进展和经济效益,甚至可能带来政治上的不利影响。这要求沿线各国齐心协力,各方加强合作,促进政府和市场力量有效对接,提供长期的可持续资金。

三是“一带一路”建设不是某个国家的“独角戏”,倡议之初就强调要共商、共建、共享。只有通过互利共赢将各国联系在一起,才能打造利益高度融合的命运共同体。有资金实力的国家和有项目需求的国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商合作大计,各施所长,各尽所能,通过共建实现共享成果。

丰富并用好各种投融资方式,切实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搞好“一带一路”资金融通,需要积极推动构建并不断完善以市场化、可持续性、互利共赢为特征的投融资体系。根据现有的实践,这一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运用开发性金融

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主要通过世界银行等传统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近年来,以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为代表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蓬勃发展,成为很多发展中国家进行融资的重要伙伴。开发性金融既不同于减让式贷款,又不同于商业性金融,是一种独特的金融形态。

以国开行为代表的中国式开发性金融业务具有多重优势,可以在“一带一路”资金融通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不靠政府补贴,自主经营,并且可连接政府与市场、整合各方资源;二是注重长期,可为特定需求者提供中长期信用支持;三是可对商业性资金起引领示范作用,以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

对这种开发性金融的再认识也经历过不同阶段。最初全球思潮不太倾向于开发性金融,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倒闭,加剧了此后相当长的时间全球范围内对开发性金融的否定思潮。在此背景下,亚洲金融风波后的一段时间内,全球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都在走下坡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范围内长期公共融资难觅投资者,尤其是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一些重要的战略领域的融资,加之危机爆发后商业性金融体系“惜贷”,国际社会认识到仍然需要开发性金融,开始转而思考如何用好开发性金融。

中国已初步探索出一条开发性金融的道路。根据中国的经验,开发性金融是指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信用支持、不靠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注重长期投资、保本微利、财务上有可持续性的金融模式,介于减让式和商业性资金支持之间,但更偏商业性一些。在二十多年前开发性金融发展之初,中国由于财政资源十分有限,较少向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补贴和援助。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开行支持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后来支持的企业“走出去”、普惠金融、助学贷款、扶贫等项目都属于开发性金融的范畴,不依靠财政补贴实现了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国开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了很多项目合作,其贷款条件既不同于减让式贷款,也不完全等同于商业性融资,并且在没有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实现了一定的回报和财务的可持续性,其实际就是开发性金融的实践。

“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项目回收周期较长、资金需求规模巨大等特点,具有市场化运作、财务可持续和注重长期投资等优势的开发性金融可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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