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位”惑,不为“权”役

不为“位”惑,不为“权”役

官是为人民谋福祉的,为官一任,就要推动一方事业发展,惠及一方人民群众。为官从政,当以省身克已治之,忌虚谈阔论,要重民生、办实事,应不为“位”惑,不为“权”役。

“为群众服务,就是处处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作为党员干部,我们的工作目标是群众,为人民谋利益是根本要求。应该看到,党员领导干部在获得某种权力同时,也为他提供了一个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平台,做到勤政为民,用权为民。因此,党员干部要把工作的方向、目标、措施确定在为群众谋利益上,要看淡官位,看重事业,不为“做官”而“做事”,而是为了“干事”才“做官”。只有这样才能不忽视群众利益,确保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符合人民意愿,造福人民。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内在的自律。用权讲官德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立身之本,也是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如果不讲官德,就会忽视权力的公共性、服务性,把权力错误地当成私有财产和利己工具,滥用权力,使权力发生“异化”,导致腐败。因此,党员干部要走好每一步,就要做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

不为“位”惑,不为“权”役,就要做到不贪权势,不追求个人权势,不弄权也不为权所奴役,不以权势谋私利。在中国纪检监察网站上,一个个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只看到了手中的“权”和“利”,一味地去享受其带来的种种“好处”,却忘记了权力是来自于人民,把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忘记了党的宗旨,背离了人民群众。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照镜子,确保权力不偏离方向,自觉做到制权、遏欲、控物,正确对待权力,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知足心。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从古到今,一切有所作为的仁人志士,在其成长的道路上都不乏责任的动力。为此,领导干部有了权力之后,要尽心尽责为党和人民多做工作,多做贡献,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业、干好事业上来,做到不为“位”惑,不为“权”役,不为“利”缚,以实际行动回答“为谁当官、当官为什么、怎样当好官”的问题,在公与私之间,关乎执政党的公信力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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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云南省弥勒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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