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良:推进“一带一路”沿线经贸合作区建设(2)

沈玉良:推进“一带一路”沿线经贸合作区建设(2)

需要思考的三个问题

我国主导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当然以我国企业为主,因此,需要思考有关的三个问题。

第一,从经济区角度看,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主体是我国企业,这个企业是否在当地市场具有竞争力。

一是产品是否在当地或者与这个国家相关的出口市场有竞争力。如果以当地市场为主,那么已经进入或者新进入者的市场结构会对产品竞争产生影响,特别是许多发达国家的产品早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规模进入。如果没有持续的产品更新能力,仅仅是成本因素考虑,那么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是不可持续的,因而产品持续竞争力包括在当地的研发能力以及专利技术在产品市场的应用。如果产品定位为与东道国相关的出口市场,例如这个国家与出口市场签署的自贸区协定,或者与相关国家实行普惠制(GSP),那么也要看同类企业的跟随策略,产品的更新换代也是重要的因素。

二是企业是否具备对外直接投资的组织管理能力。产品的竞争优势要内化为市场的领先优势,必须对企业的组织管理能力做客观的评价,包括与东道国各级政府以及与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沟通能力、人力资源的管理能力、市场管道建设能力,这实际上涉及企业的本土化能力问题,这些与通过贸易方式进入市场的能力完全不同。

第二,从政府角度看,两国政府和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关系。

首先是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制度安排。有些经济特区在比较发达和制度比较完善的地区,可以按照当地特殊经济区的制度安排,但“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缺乏这方面的制度安排。这样就需要通过国家层面签署相关协定,保证境外合作区的法律效力,促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在投资、贸易便利化的落实和相关基础设施方面的完善。

其次,境外经贸合作区的要素流动制度安排。与单个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不同,境外经贸合作区具有体量大、涉及要素制度多样性等特点,在要素市场不完备的情况下,需要政府间沟通促进要素的流动。比如在资金方面,包括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的资金进出问题、不同货币的兑换问题、离岸贸易产生的资金结算问题、资金筹措问题等等;在人员进出便利方面,包括商务人员的进出便利、非熟练劳动力的跨境培训、人员招聘等问题。

最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需要国内制度的完善,例如与对外直接投资相关的国际税收制度、资金监管制度等。

第三,从境外经贸合作区角度看,涉及园区的选址和服务能力的提升问题。

企业的选址与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的选址密切相关,这会涉及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力,与境外经贸合作区相关的周边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港口等)和所在区域的教育质量、医疗条件等相关。

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服务能力,首先是如何吸引国内优质企业入驻园区,使园区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这种优质企业要与两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紧密结合,同时要对国内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先锋企业的投资行为和投资能力(市场、产品专利)等了如指掌,甚至包括外资企业的对外投资策略。

其次,如何提高境外经贸合作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能力,特别是涉及当地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方的各种政策及其变化、执行情况,这些政策、法规需要随时与相关企业沟通。最后,如何为入驻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例如法律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和招聘服务,又如企业的融资支持等,这些需要境外经贸合作区从供应链角度延伸到服务业。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