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3)

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3)

——专访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

记者:请介绍一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张军:《意见》要求,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就是国家机关各部门应从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将本部门本单位普法重点任务、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分年度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保证普法责任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使之可量化、可考核。这是细化普法工作任务和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普法工作新格局的重要制度设计,是确保普法各项职责任务落地生根的重要措施。

记者:如何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张军:“谁执法谁普法”既是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工作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要求;既是普法责任制,也是执法单位的工作责任制;既是普法工作的创新,也是执法工作的深化。因此,《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上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部门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

近期,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意见》的学习培训,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考核办法,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记者:请问《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张军:《意见》所指“国家机关”既包括政府部门,也包括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以外的部门单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本《意见》精神执行。

(记者 魏哲哲)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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