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巡察不能忽视的四个问题

县级巡察不能忽视的四个问题

巡视工作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二是目标指向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从中央到基层都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四是党内不容许不守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和组织存在,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查处一视同仁。

从中央已经开展的巡视来看,每一轮巡视都硕果累累,政治上坚定不移捍卫党章和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级延伸,推动了全党风清气正和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中央巡视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可谓立竿见影,巡视的目的全部达到。

县级巡察本质上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延伸,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四个全面”总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坚决杜绝管党治党和作风建设走样变形。同时,震慑苍蝇式腐败,遏制“微权力”、治理“微腐败”,使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我们丝毫也不能怀疑巡视和巡察制度在管党治党上的积极作用,但是,任何制度在地方上都存在执行力强与弱的问题。笔者认为,当前的县级巡察不能忽视四个问题。

一是巡察避重就轻问题。县级巡察轰轰烈烈地展开,气势很不错,但须防止“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要防止巡察中把小问题在放大镜下看,把大问题则戴着盲镜看(故意看不见),重大问题干脆不入列的做法出现。要防止“好人主义”抬头,防止因为没发现问题交不了差,就只好找点皮毛问题凑数,降低巡察震慑力的问题出现。

二是整改事项不核查问题。巡察过后留下整改清单一堆,但实际是当时整改一下,过后死灰复燃,再后不了了之,明年巡察再“重新整改”,这就是所谓的“巡察走过场”。由此可见,县级巡察不仅要看《整改报告》,更应该对被巡察单位认真核查并“回头看”。

三是政治巡察难以到位问题。政党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是我们党的显著特征,所以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不得不承认,县级巡察组的成员来自本辖区的部门单位,受到政治理论水平的局限,不少纪检干部对党的理论“知其皮毛不知血肉”。像“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中央第十一轮巡视组对中管单位的巡视反馈意见,在县级巡察的反馈意见就很难看到,然而事实上却又是基层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

四是巡察对基层作风建设震慑不够问题。不客气地讲,不少县级部门平时的机关作风“几近崩溃”是明摆着的,不少机关干部对待工作能绕就绕能拖就拖,存在严重的“戳一下跳一下”问题。再加上每个部门都存在享受待遇干部长期在岗无事干的负面影响,县级部门的懒政已经到了不能再懒的地步!这与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所要求的精神面貌格格不入,但却始终存在。像这类危害极大的倾向性问题,县级巡查组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决不能以一句“全市都这样”就使之成为“合理”的借口。

县级巡察必须是真巡察,要杜绝用“好药方”去“抓假药”,更不容许玷污巡察制度的严肃性。

一是好制度必须要有好执行。巡查组的组长很重要,必须选敢于“较真逗硬”的人去担任组长,否则,年年轰轰烈烈开展县级巡察,年年县级部门机关作风却一年比一年差!

二是面对腐败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比如腐败问题,现在是存量为主,巡察组要敢于把问题揪出来“见天”。不敢去挑,就是自己不敢直面腐败,自己在给自己“打折”留后路,要防止巡察不力反将巡察威慑力化为乌有的问题发生。

三是必须坚守底线。笔者认为,要像中央巡视组那样把准尺度,中央巡视组不管是对中管单位巡视,还是对各省市区巡视“回头看”,都是有问题必通报、有违纪必移交。县级巡察在力度、硬度、深度上都需要加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筑牢底线,必须定标准、定力度、挖深度,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做到与中央“对表”。

最后,县级巡察要树立先进典型,推动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深入扎根!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17/0601/949961.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都江堰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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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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