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正式实施

CEPA正式实施

2004

 2004年1月1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开始实施。

这项中央惠港政策,恰到好处地出现在香港经济陷入低谷的时刻,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便利化,着意加速两地间资本、货物、人员等要素的便利流动。图为2004年1月1日,香港海关人员在检查“CEPA”实施后第一批进出的货物。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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