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须严明政治规矩

全面从严治党须严明政治规矩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因此,政治规矩对于中国共产党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全面从严治党须严守政治规矩。

规矩意识作为一种正义观得以表达,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中,代表一种客观存在的、具有绝对正义的法度,“万物莫不有规矩”,(《韩非子·解老》)规矩一旦设立,就必须得到普遍遵守,并意味着它是最大公约数。“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荀子·礼论》)“规矩”代表着中国传统“常变”哲学中的“常”——稳定不变、雷厉风行、一体遵从、一以贯之。真正的规矩从来都是能立起来、行得通、守得住的规矩,前提条件无一不是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优良传统的遵循。与此同时,良善的规矩也是法治精神的一种表达:事物之所以美好且符合秩序,是因为事物的本性所使然,规矩(法度)被一以贯之地普遍遵从。

严明政治规矩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作为一以贯之的铁律得以延续的。中国共产党在幼年时期,即已经意识到立规矩、守规矩的重要性,提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作为约束共产党人行为的准则;上世纪40年代,毛泽东曾在陕甘宁边区为八路军立下“官兵合作”“军民合作”的规矩;在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又在西柏坡提出不做寿、不送礼等六大规矩。周恩来曾说,“毛泽东同志特别把有纪律放在最前面,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这是决定党能否坚持革命、战胜敌人、争取胜利的首要条件”。邓小平在针对一些部门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时指出,共产党员必须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遵守纪律的最高标准,是真正维护和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国家的政策”。江泽民同志对于遵守政治纪律也有明确的阐述:“我们讲加强政治纪律,最基本的就是要遵守党章,按照党章的规定去做。对党章的各项规定,所有党员都要遵守,高级干部更应该带头遵守。”胡锦涛同志也指出:“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严格按党的政策和规矩办事。”党的历代领导人都如此重视政治规矩,这是因为,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虽然并不是成文法,但它们与成文的规矩一样对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规矩在当代政治生活中作为新共识得以传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提到“规矩”:“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使大家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党内规矩是当地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尤其“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反“四风”的出台,全党上下形成了一种“越过红线必追责”的政治共识。不管谁踩了政治规矩的雷区,拿政治纪律当儿戏,就要付出代价。这意味着政治规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实践中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包括《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内的党纪党规,正逐步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最为重要的规矩。

党纪党规、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成文或者不成文的政治规矩,这些规矩在遵守与执行中,又逐步变成党内生活中约束思想与行动的惯例。从半个多世纪以前党内立下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遵守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执行,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背后所承载的正是共产党人对如何建设一个成熟的法治政党,如何建设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的深入思考,守纪律、讲规矩也正逐步深入人心,成为工作与生活的一种遵循。

严明政治规矩,要把严的要求贯穿于“立”“讲”“守”的全过程。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这次会议强调“政治规矩”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这就深刻地揭示了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政治规矩在“立”“讲”“守”三个层面上所表现的“惯例”属性——“尊重传统”“认同权威”与“遵照执行”。

首先,立政治规矩,即强调对法治传统中所积累的惯例的尊重,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以严格的纪律性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把党章、国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作为不可变更的硬约束;把诸如“坚定信念、忠诚于党、不怕牺牲、实事求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与工作惯例视为内化于心的软约束。

其次,讲政治规矩,即维护并认同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的合法权威以及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权威,这种对权威的认同,应体现为“法如朝露,纯朴不散”式的信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规矩的第一要素就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将党的政策、决议、主张视为政治生活的信条加以认同,不得搞变通、做选择,如果破坏政治惯例,政治纪律就会成为摆设,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就会丧失严肃性与权威性。

再次,守政治规矩,就是要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的执行上必须保持雷厉风行的作风,严明净化政治生态的决心与执行力。纪律的生命在于对权威的遵照执行,而非讲价钱、谈条件。一方面,权威的维护表现在共产党人对纪律的贯彻是无条件的;另一方面,党内的任何人,只要破坏惯例,就必须付出代价,不管级别有多高,谁触犯法律都要问责,都要处理,即把政治规矩视为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一以贯之的法理基础。

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是中国共产党革命胜利、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从夺取政权的革命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党章、党纪、国法等铁的纪律构建起政权的核心要素。这一整体的传统之所以能被延续下来,正是因为始终把政治规矩作为一个根本的准则严格加以坚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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