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新特点和就业优先战略新内涵  (3)

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新特点和就业优先战略新内涵 (3)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就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既是对人民群众期盼的有力回应,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就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既是对人民群众期盼的有力回应,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要求我们在不断提高就业数量和质量的同时,实现更加公平、更加平等的就业。当前,尤其需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培育新经济新业态,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就业规模、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是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前提和基础。当今世界正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期,高新技术不断涌现并加速实现产业化。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设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仅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能够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打开创业就业新领域。与此同时,积极营造更加宽松的体制机制环境,探索和创新适合新经济发展的监管方式,消除新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有利于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快速发展壮大,有利于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此外,适应新经济的就业和用工特点,加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能够让更多劳动者分享新经济的红利。

更好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促进就业公平。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公平就业,是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既灵活又安全的劳动力市场,保护好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应加大最低工资制度执行力度,科学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社会保险的可携带性;改革失业登记制度和失业保险政策,让非户籍常住人口能够享受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失业保障待遇;完善城镇就业支持体系,根据大学毕业生、农民工、“4050”人员、下岗安置人员等技能特征和失业类型,分类施策开展就业援助;以就业为导向健全社会托底政策,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就业的联动;加强就业监测和形势研判,完善以调查失业率为基础指标的信息系统和预警体系,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间就业机会的基本平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促进区域间就业机会的基本平衡,因而是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共服务还存在差距,应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通过提高城市经济效率、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投资环境等方式,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经济活力和就业吸纳能力;加大对资源枯竭、产业单一、老少边穷等地区的就业支持力度,对于总需求不足、就业机会缺乏的城市,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发展战略;加强对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培训,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与本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职业培训服务;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引导人口有序合理流动,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就业机会区域不平衡、就业形势地区分化的矛盾。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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