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干部标准落到行动上

把好干部标准落到行动上

摘要:党性原则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如果一名党员干部原则性不强,缺乏对错误思想和言行说“不”的勇气,则不仅个人可能走入歧途,而且会损害党的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时代特征鲜明,思想内涵深刻,为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确立了根本遵循。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认真对照20字好干部标准,自觉约束自己,努力提升自己,坚持知行合一、躬身笃行,把好干部标准真正见诸行动,把好干部形象切实树立起来。

先干一步作表率。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党的干部,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要始终坚持“干”字当头、先干一步,干出实实在在的效果,干出表率和威望。群众看干部,不仅听其言,更会观其行。要做到扑下身子干在先,撸起袖子加油干,真心实意与群众一块过、一块苦、一块干,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以苦干实干的实际行动带动群众、凝聚群众;急难险重冲在先,关键时刻能够站得出来、豁得出去,叫响“看我的”“跟我来”,不怕苦累、不畏艰难、不计得失,当好群众的“主心骨”;群众忧虑解在先,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坎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把为群众排忧解难放在工作的优先位置来做,真心为民干事,切实为党争光。

敢于说“不”讲原则。党性原则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如果一名党员干部原则性不强,缺乏对错误思想和言行说“不”的勇气,则不仅个人可能走入歧途,而且会损害党的事业。要注重以党的纪律、规矩、原则为尺子,敢于向自己说“不”,面对形形色色的现实诱惑,怀德自重、清廉自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始终头脑清醒、心存敬畏,摒弃私心杂念,自觉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敢于向畸形的人情说“不”,面对人情擦亮眼睛、守住原则,对于亲属朋友等超出政策范围、触碰法纪红线的请托,实言以告之,防止被面子和人情绑架;敢于向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国法的言行说“不”,理直气壮地爱党、忧党、兴党、护党,对那些违纪违法的错误言行敢说敢管、据理批驳、积极斗争,捍卫社会正义,做到以正祛邪。

甘于补位重大局。党员干部虽分工有差别、职位有高低,但工作无贵贱、目标相一致,都是党的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每一名同志都要立足本职、胸怀全局,追求“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在大局面前,在党和人民的利益面前,甘于为其他部门和同志做铺垫性工作,甘当配角和幕后英雄,不争你高我低,但求有为于党、有益于民。尤其是当工作没做到位或出现失误时,绝不能抱与己无关的思想,切忌看同志笑话,而要密切配合、主动补位。实践反复证明,补同志的台,就是补自己的台,就是补工作大局的台。

执着奉献淡名利。每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树立正确的名利观,秉持“工作看我的,进步听党的”这样一种共产党人应有的“官”念,以奉献精神对待事业,心无旁骛、凝神聚力,坚持标准、积极求为,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一流的业绩;以平和的态度对待升迁,充分认清做官是暂时的、做人做事是长远的,靠过硬的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赢得组织肯定与群众认可,不断夯实和垫高个人进步的台阶; 以豁达的胸怀对待得失,锤炼淡泊名利的修为,得之泰然,不得亦坦然,任何时候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役,不为进退去留所扰。唯有如此,才能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

(李 峰)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