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巡视“利剑”展锋芒(3)

党内监督:巡视“利剑”展锋芒(3)

摘要:7月14日,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该条例第二次修改,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对深化反腐、形成震慑起到了重要作用。

立行立改,确保件件有着落

7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责令整改不到位的10个党组织重新整改,对6个逾期不上报整改情况报告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是不仅仅注重发现问题,更重视立行立改,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整改。

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落实是目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议,原原本本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问题,增强了巡视反馈的权威性。反馈时,对“问题病症”一针见血、毫不避讳,为抓好整改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而被巡视单位则对“政治体检报告”严肃对待、照单全收,积极整改落实,做到了条条有整改、件件有回音。针对中央巡视组在“回头看”时发现的“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新变种,江西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强化举一反三,通过建章立制来堵塞漏洞,防止“四风”问题的变异反弹;天津则大力整顿“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而针对不少国企重业务、轻党建,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四个化”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国企党建工作,积极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配强党建干部,为强化国企党建、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奠定了基础……

既堵塞漏洞,又建章立制。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查出的漏洞,各地各单位压实责任,使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既有治标之举、也有治本之策,在落实上见了真章。

实践探索在前,理论总结在后。中央巡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前不久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是中央巡视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也是党内监督制度化的重要成果。

五年冰火磨砺,让巡视“利剑”更加锋利、威力更加彰显。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巡视工作正扎实推进,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实现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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