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上级督察组,主动退回违纪款,等督查组一走,又将该款项装回自己腰包,这场“闹剧”发生在今年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鄂旅投公司)党委对下级子公司开展内部督察期间。
根据报道,今年初,鄂旅投公司党委内部督查组进驻湖北南方集团,收到群众反映南方集团下属物业公司总经理周秀泽违规报销车辆维修费,核查期间,周秀泽主动将违规报销费用3980元交回单位,考虑到周秀泽认错态度较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南方集团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处理。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督查组一走,周秀泽便利用职权,又将其退回的违规报销款“辗转”回自己腰包。平心而论,督查组已经给了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周秀泽非但没有心怀感激和自我反省,反而依旧惦记着那点“油水”,真可谓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一副冥顽不灵的样子。
随着各类督查制度日臻完善,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推动责任落实、打击和威慑干部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利器。在上级督查期间,绝大部分领导干部都能够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对于清查出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也能够进行整改。但少数领导干部却是说做“两张皮”,在督查期间一副坚决支持督查工作,有错就改的“好干部”面孔,但待督查结束便原形毕露,草草应付督查整改意见,继续变相地干一些违纪违规之事,甚至变本加厉,目无法纪。
督查过后,违纪违法现象反弹,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相关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缺失、思想腐化、自律性差,对督查工作认识不到位。他们觉得上级督查就是“一阵风”,没有查出大问题便万事大吉,心怀侥幸心理,没有深刻认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更没有从督查反馈整改意见中汲取教训,一旦放松监管,他们便我行我素,继续败坏党风政风。因此,无论是作风建设,还是反腐倡廉工作,都具有反复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
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督查常态化,持续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督查力度,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高压态势。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纪行为,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既给相关领导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要进行后期跟踪观察,对于不改正的领导干部,要从严从重处理,达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效果。同时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让他们从别人的悲剧中吸取教训,做到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管好自己身边的人,“不以恶小而为之”,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决不触碰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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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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