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法 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科学立法 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法治中国》第二集《大智立法》主要围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这一主题展开,围绕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宪法精神相一致,与人民意愿相呼应等内容。突出立法的引领作用,推动作用以及对于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系统总结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方面的成就。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从一定意义上说,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而探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制定民法总则,为民法典编纂翻开关键的“第一页”;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预算法等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让经济社会运行更加有序;废止劳动教养法规定,更好保障公民自由权利······凡此种种传递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立法工作上更加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时代强音。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必须与时俱进。行进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途上,立法应如何回应时代命题,引领国家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综观现实,编纂民法典,制定电子商务法,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制定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依法惩治颠覆国家政权犯罪,用法律手段清朗网络空间……不断建立健全符合发展规律要求的法律制度,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而家庭暴力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资产评估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等一个个立法空白的及时填补,则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立法与改革相辅相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综观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类似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依法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切实保障公民权利;按照法定程序对土地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等作出授权决定……改革无不是在法治下破题、在法治下推进,夯基垒台、积厚成势,生发出源源动力。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铁腕治污;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行政诉讼法作出施行24年来的首次大修,重点解决“民告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立法机关啃下一块块重要立法“硬骨头”,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生动诠释了立法为民的理念。而大气污染防治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红十字会法、预算法、企业所得税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育法等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法律得到及时修改,更是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时代大潮中,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已经磅礴展开;神州大地上,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画卷正在激情绘就。回首五年,法治正在成为13亿多人民的共同信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迈上新的征程,一部部顺应最广大人民意愿、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良法善法,正构筑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固基石,凝聚起民族复兴的制度之伟力。展望未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法治中国建设必将继续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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