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光: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

王晓光: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

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要全社会信仰法律;而要使全社会信仰法律,必须先使领导干部信仰法律。对于领导干部,主要不应看他们法律知识的多少,而应看他们的内心是否信仰和尊崇宪法法律。目前,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正在组织在全社会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应当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现代社会所有已知的治理方式中最可靠、最稳定、风险最低、正义含量最高的治理方式,是经过历史和实践检验的近现代大国发展的有效路径,是规范权力、保障权利、防范乱政懒政的有力手段。真正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特别应当带头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把法律作为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推动领导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强化刚性约束。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这是由领导干部的职责和地位所决定的,是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和人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今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都从制度上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了规范。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已有的制度需要很好地执行,落小落细落实,并需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应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是最好的调研形式之一。应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实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完善依法决策制度,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不经合法性审查程序,不得作出决策。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应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推动在国有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纵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不守规矩,也不能当领导干部,这个关首先要把住”。应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多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促进领导干部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变成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一种风尚,以此带动全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

(作者:王晓光 系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