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实践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实践新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彰显。

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连续3年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这一做法已成为制度性安排,并载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中央多次研究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出台一系列有关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全面加强全国人大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大事要事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常委会机关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加强作风建设,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搞好服务保障。

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推进相关立法工作。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观念;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作出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等有关决定,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大部署,修改立法法,完善立法体制和授权立法,新赋予273个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立法权,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统筹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动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和完善。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出台《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功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修改后的立法法有关规定,实施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律20件,修改法律101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35件,作出法律解释9个,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一批重大立法相继出台,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基本确立,民法典编纂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依法对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起草、调研、论证、评估、审议和立法协商机制进一步健全。截至今年6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59部,行政法规752部,地方性法规10500部左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展24次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70个工作报告,开展13次专题询问,进行17项专题调研,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一府两院”依法执政、公正司法。坚持把加强执法检查摆在突出位置,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头参加,探索形成包括“6个环节”的执法检查工作流程,构成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和审计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多种方式,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并落实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建立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健全代表意见建议处理反馈机制,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实现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常态化,代表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四是加强联系指导地方人大工作。把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拓展工作协同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和支持,努力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五是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成立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加强对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推进人大智库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话语权建设。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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