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力觉醒”大学本质是未成年保护缺位

“内力觉醒”大学本质是未成年保护缺位

北京昌平回龙观吉晟别墅住宅群深处,有一所名为“内力觉醒”的大学。“校舍”是一栋200平方米三层高的别墅,20多名新生入学,年龄从7岁到16岁不等。记者调查发现,该学堂号称“中国第一所少年儿童大学”,但并无教材且混龄教学,学生每周都有所谓觉醒课,每天要进行冥想,还存在对学生体罚的现象。

没有教材、混龄教学、觉醒冥想、体罚管理,再加上每年超过25万元的收费,打着“中国第一所少年儿童大学”旗号的“内力觉醒大学”,居然能招收到30多名学生。6人管理和教学下的“内力觉醒大学”,更像一所充满荒诞的洗脑场所。从调查看,所谓的觉醒就是冥想,至于想些什么,为什么要冥想,使用戒尺的“老师”没有说,学生们自然也无从知晓。

在“内力觉醒大学”进行深造的学生,在家人看来都“问题颇多”。孩子在原有的学校呆不下去,家长就想改变其教育环境,被“内力觉醒”教育概念迷惑后,家长让孩子采取“一年休学改造”,以便让其发生焕然一新的变化。可家长们选择的这所“大学”,除了营销上的迷人与宣传上的光鲜外,根本无法寄托起家长和孩子们的厚望。它不但无法帮助和改善孩子的现状,比如让他们的短板学科得到提高,让他们的人格得到塑造,而且会对孩子们的身体和精神健康带来危害。

教育是一项体系化的工程,具有专业性、科学性和标准化的程序把控和实质要求。其核心是学校要符合各种办学的条件,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并获得相应的资质,包括从业者也要有相应资质,取得从事教学的准入门槛。《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举办民办教育的条件,如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如果将教育视为一种商品的话,提供不合格的教育服务,实为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让孩子在无资质的机构接受教育,表面上是教育市场管理的缺位,实质为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不力:一方面,家长未能履行相应的审查责任,亦没有承担法律规定的“无正当理由,应当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把关作用未能得到发挥;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对无证办学的管理不到位,对非法办学的行为限制不力,导致民间办学和社会办学乱象丛生。

基于对现行应试教育的不满,公众在选择方式上有点“慌不择食”,以“为孩子好”为名做出的改变,给了“内力觉醒”式忽悠以可乘之机,而公众如此般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的淡薄,才是最令人忧虑之处。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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