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这样推进“法治中国”建设(2)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这样推进“法治中国”建设(2)

牵“牛鼻子” 以改革密织司法运行网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司法运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与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同频共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同期俱进。

对于司法体制改革这一系统工程,习近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敦促使其向着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扎实迈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

他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不仅强调了“紧紧牵住牛鼻子”这一要务,且对各支法治队伍作出明确要求。

谈及立法人员,习近平强调“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关于执法人员,他要求“必须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谈到司法人员,他指出“必须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而“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

回望五年司法体制改革历程,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再到全国推广,一系列决策部署密集出台,步稳蹄疾:

司法责任制方面,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以审判为中心的刑诉制度改革方面,明确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

与此同时,法治政府建设驶入快车道,依法行政成为共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力度简政放权,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压缩自由裁量权,让权力在法治框架下运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的格局实现了重大转型升级,即从“摸着石头过河”到顶层设计、科学布局的升级;从建设法律体系到建设法治体系的升级;从法律大国到法治强国的升级;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升级;从形式法治到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有机结合的升级。这都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高远目标奠定了扎实基础。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在习近平看来,“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

有此精神指引,以良法促善治,为社会公平正义筑牢根基;以改革破藩篱,把权力装入制度“笼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已经展开。“一切为了人民”的执政理念融入到法治建设的“施工”全程,法治中国的大厦定会拔地参天。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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