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三大中央执行委员会所选的秘书到底是谁?

党的三大中央执行委员会所选的秘书到底是谁?

摘要:党的三大是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在三大会址恢复和重建过程中,有学者撰文指出,在调查党的三大会址时发现,三大中央局秘书并非原来所说的毛泽东,而是罗章龙。此文一出,立即引起广泛关注。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如同群星拱北斗,中央委员会是党的中枢,也是党的形象的集中体现。选举产生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坚强、奋发有为的中央领导集体,对于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本文所写的,就是历史上党的中央领导机构选举过程中的故事。

刘仁静投了李汉俊一票

党的一大最后一天会议进行中央局选举时,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插曲。刘仁静是这样回忆的:

“当时是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的。当唱票人念到李汉俊的名字时,董必武马上就问:‘是谁选的?’我说:‘是我选的。’董必武就没有吭声。1923年李汉俊到北京时,我去看他,他对我在‘一大’上投他一票,还表示感谢。在1923年或1924年我碰到蔡和森时,蔡对我说,‘一大’时我选李汉俊有历史意义,因为那时选举好像事先有默契,选谁每人心中都有数。”

从刘仁静的回忆来看,中央领导机构三位领导人的选举似乎事先规定了候选人。从董必武的惊问来看,很可能这是所有选票中唯一未按事先约定投的一票,如果不是出于对有人越轨的极大惊异以及对李汉俊的个人好感,董必武大概不会忘掉无记名投票的基本要求,忍不住当场查问起来。

现在看来,刘仁静投了自己在一大上的主要论争对象李汉俊一票,首先说明刘仁静是个有个性、有主见的同志,同时,这一票也说明刘仁静襟怀坦白,论争时对事不对人,即使对事而言,在他心目中也完全是同志间的正常讨论。刘仁静之子、刘仁静传记作者刘威立对此评论道:

总的看,这一票投者无意,后来却似乎成为大会的花絮流传。几年后蔡和森还开玩笑地说这票有历史意义,这虽然过甚其词,却也折射出当年选举的一些特色。无论当年酝酿候选人名单的具体过程如何,张国焘个人当时显然还不具有使选票高度集中的威望与能力,所以当他后来与代表们逐个商谈时,势必要借马林的权威来说服人。在这种情况下,刘仁静的自由一票,在笑谈中被提到政治高度,被说成有历史意义,亦即被用以证明中国共产党即使在刚诞生时对共产国际也并非唯命是从,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选举是否根据马林的意见规定了候选人,并由张国焘在选举之前与大家做说服工作呢?陈独秀后来与濮清泉的一段谈话,似乎可以作为印证:

“据陈独秀告诉我,中共第一次代表大会他因事留在广东,没有参加,之所以要他当总书记,是第三国际根据列宁的意见,派一个荷兰人马林来中国转达的,说是中国无产阶级还没有走上政治舞台,党的总书记一职,要找一个有名望的人,号召力要大点。实际是否如此,我不敢肯定,陈既这样说过,我就如实地把它写出来。”

“中央局秘书”毛泽东

党的三大是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在三大会址恢复和重建过程中,有学者撰文指出,在调查党的三大会址时发现,三大中央局秘书并非原来所说的毛泽东,而是罗章龙。此文一出,立即引起广泛关注。

三大中央执行委员会所选的秘书到底是谁?

根据当年辗转到苏联的档案等重要资料显示,毛泽东是党的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选出的秘书,这种说法是学术界的共识,且广为人知。但有学者指出,从苏联复印回来的材料有可能是一篇错误很多的回忆录,理由是:该文没有完整反映三大通过的党纲、党章、组织法及各项决议,不是大会记录,更不是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的报告。三大通过的党的中央组织法规定党的主要领导人称委员长,但该文仍称陈独秀为总书记。该学者还认为,罗章龙的回忆,也有失实之处。在罗老记忆中,他一直记得是毛泽东或其他人任秘书,自己没有担任过秘书。直到看到中共中央委员会于1923年12月25日发出的第十三号通告复印件,上面有自己的德文签名,才忽然“醒悟”:原来自己确实是秘书。由此,得出结论:“以上种种说明,‘三大’中央委员会选出的中央局秘书是罗章龙。”

事实究竟如何呢?由中央档案局提供的珍贵文件名为中共中央《通告第五号》的中共中央第五号通告复印件揭开了谜底。1923年9月上旬,中共中央机关从广州迁回上海。10日,中共中央发出通告第五号,宣布中央局自广州迁回上海后的人事变动:“中局组自迁沪后略有更动,即派平山同志驻粤,而加入荷波同志入中局。又润之同志(即毛泽东———引者注)因事赴湘,秘书职务由会计章龙同志兼代。”

由此说明,在9月10日以前,毛泽东确实是三届中央委员会选出的中央局秘书,而罗章龙是他的接替者。至于12月25日发出的第十三号通告,上面的签名自然是罗章龙而不是毛泽东了。

三大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大钊、谭平山、王荷波、毛泽东、朱少连、项英、罗章龙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邓培、张连光、徐梅坤、李汉俊、邓中夏为候补委员,组成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由陈独秀、蔡和森、毛泽东、罗章龙、谭平山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罗章龙为会计,负责中央日常工作。李大钊、王荷波、项英、朱少连则分别为中央驻北方、上海、湖北、湖南委员,指导当地党的工作。

委员长主持一切中央局及中央全会会议,与秘书共同签署一切公文函件。

“中央局秘书”一职,是第三届中央委员会特设的,实际上相当于后来设中央主席时的总书记,并不等同于党中央“秘书长”,因为“中央局会计”的职责也属于秘书长工作范围。对于秘书的职责,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秘书员(负责)本党内外文书及通信及开会记录之责任,并管理本党文件。”此外,组织法还特别规定:“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执行委员会之一切会议,须由委员长与秘书召集之,附加会议之日程。”这既说明了作为中央局秘书的毛泽东在党内的地位,也体现了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开始尝试通过制定党内法规的形式,制约最高领导人的权力。

在党的三大上,毛泽东被选入中央局,并担任秘书,这是毛泽东第一次进入党的领导核心层。事实上,他成为党中央领导核心的第二把手。后来,毛泽东兼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从而使党中央真正有了负责全党自身建设、特别是党务工作的专职主持者。事实也证明,党的三大后,全党组织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

“中央局会计”一职也是第三届中央委员会特设的,负责管理全党财务行政,并负中央机关和各区各地方机关财政、行政审议之责,主持审计财务和决算有关事务,稽查现金出纳等项工作。这一职务,到1924年秋即改为由非中央局委员担任。

与第二届中央领导机构组成相比,第三届中央领导机构组成分工更加明确合理,既有利于坚持集体领导,又分工各负其责,加强了党中央的领导工作。负责“总理党务”的委员长陈独秀,不再兼管行政事务性工作,原来承担的许多工作分别由中央局秘书和会计负责,从而能够集中精力主持开好集体决策的中央局会议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主抓事关全党的大事。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