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打铁必须自身硬。”这是十九大报告对全党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更应做到“打铁自身硬”。
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在第六条建议中,提出“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从开展主题教育、干部使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等方面分别作出阐述。(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这是对过去五年实践经验的总结运用,更是对今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高度重视下,各级纪委着力培养严实深细作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中央纪委主要领导同志为机关全体党员讲党课;在巡视组、审查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制定实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自我约束;中央纪委机关立案查处22人,组织调整24人,谈话函询232人;全国纪检系统处分1万余人,组织处理7600余人,谈话函询1.1万人……一系列创新举措、一组组有力数据的背后,是各级纪委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的决心意志。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正在各地陆续推开。组建监察委员会,同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责任更大了,担子更重了,更应该加强自身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从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试点情况看,在制度上形成了监委调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的工作机制,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既协同配合,又相互制衡;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涉案款物管理等规定,形成了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为监察机关规范权力运行提供了实践样本。
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看,在明确监察职责、权限、程序等基础上,草案用专章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从制度设计上提供了保障。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
对于身处新时代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党的十九大吹响了整装再出发的号角,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