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励社会办医方面,深圳又一次有了新突破。11月1日,《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试行)》正式实施,该《标准》最大的亮点是有两大突破,一是在全国首次突破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的规定,不是医生也可办诊所;二是在诊疗科目上,也在全国首次突破诊所只能设置一个诊疗科目的规定,诊所诊疗科目可设置1至4个。
什么人才能开诊所?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此前各地执行的基本条件是,需具备医师以上职称、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等。尽管鼓励社会办医、鼓励医生开诊所等利好政策不断出台,但始终都未突破“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的规定。这虽然有利于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但在医疗资源紧缺的当下,也不利于社会办医的能量充分释放。
而深圳在全国率先“吃螃蟹”,放宽了对诊所举办人的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诊所”,这一政策创新,无论对于医疗专业人士还是创业投资者,无疑都是一个有利风向标。
对不少医生来说,虽然开诊所的政策放开了,但他们要实现开诊所的愿望并不容易,只要他们还是公立医院的在职人员,要想多点执业或者开诊所,医院都会不乐意,可能会以增加工作量、搁置职称晋升等方式,限制医生在业余“单干”。所以这几年,社会上兴起的医生所开办的诊所并不多,可供医生多点执业的诊所也不多。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诊所”,则为社会办诊所真正涌现提供了契机,医生也有了更多的执业机会。
此前囿于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有一些创业投资者被医疗蛋糕诱惑,走上旁门左道,不是医生就向他人租借执业医师证行医,没有诊所则向合法医疗机构承包一个科室开诊。标准的实施则意味着可以名正言顺地争食医疗大蛋糕。一些被创业梦想激荡的公立医院骨干医生在社会资本的裹挟下,也走出“温暖”的体制参与创业。
标准的实施对老百姓当然也有利好。一方面,身边的诊所变多,有全科的,也有心内科、神经内科等专科诊所,可以满足市民多样性的就医需求。另一方面,在“看病贵看病难”的现状下,社会办诊所真正发展起来,市场竞争充分起来,诊所经营者就会想方设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价格,以吸引患者。
诊所举办门槛被突破、诊所设置标准被放宽之后,面临的难题便是如何监管众多的诊所。对此,深圳将建立长效医疗监管机制,包括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制、通报公示制、全面巡查制、校验现场审查制、退出机制、扶持引导机制等。与此同时,深圳还将建立信息公示宣传机制,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培育一批名诊所。合理全面的措施有了,就看能否严格执行。总之,诊所“宽进”之后更要“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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