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垄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打破垄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关注十九大报告,每个人的侧重点不尽相同。对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来说,“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无疑是关注重点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这些重要强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等性、法制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的特征高度契合。

从2014年开始,我国开始实施以企业注册便利化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首先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减少或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逐步推出,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这些改革影响巨大,不仅让“零首付”“一元钱办企业”成为可能,还消解了困扰众多企业经营者们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疑虑。

一手降门槛,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一手破垄断,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伴随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的活力被大大激发。数据显示,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以来至今年8月底,我国市场主体入市速度明显加快,全国新设市场主体5511.7万户,平均每天4.3万户;其中,新设企业共1719.3万户,平均每天1.3万户,今年前8个月平均每天1.6万户,而改革前平均每天6900户。

如今,在国家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的喜人形势下,再度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作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来部署,折射出国家重拳降门槛、破垄断的坚定决心。只有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减少市场准入限制,降低投资、创业门槛,才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潜力、活力。

“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刻,全面回答了我国经济发展怎么看、怎么干的重大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是为非公有制经济打了一剂“强心针”,让民营企业家们吃下了“定心丸”。

可喜的是,不少地方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已拿出新的举措,如上海浦东新区于日前推出“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证难”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

门槛一降再降,垄断一破再破,预示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从追求便利化向深度、广度进发,进入新阶段,更预示着一个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踏着新时代的鼓点向我们阔步走来。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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