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深刻意蕴

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深刻意蕴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个重要论断是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的,是对我国发展历史方位的最新判断,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从变与不变的统一中把握我国的历史方位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我们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牢牢立足于这个最大实际,把它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正如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中所指出的:“强调总依据,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这个最大实际。”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二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第一层含义是指我国的社会性质,在这个初级阶段都是社会主义的;第二层含义是指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水平处于初级阶段,必须努力实现国家现代化。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我们在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的时候,不仅要看到基本国情不变的方面,也要看到具体国情变化的方面。也就是说,我们既要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要看到我国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呈现出来的新特征;既要考虑我国社会原来的历史和基础,又要考虑现在发生的巨大变化;既要考虑国内的实际情况,又要考虑时代变化和国际环境对我国的影响。

习近平同志正是根据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要求,从变与不变的统一中来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同时,他又根据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而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使我们对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了更全面更准确的认识。

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同时指出“我们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三大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表述,是根据当时我国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实际提出的。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近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与原来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一种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所谓一脉相承,是指它们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所要解决的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需求与社会供给之间的不适应问题;与时俱进表现在,新时代人民需求的内容和社会供给状况的变化。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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