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人权保障的制度长城

筑起人权保障的制度长城

人权,作为人之为人、使人成其为人和成其为有尊严的人的社会文明标尺,已经内化为世界上各个追求进步的民族和人民的共同认知与一致目标,保障人权早已超越了思想的时空与理念的范畴,成为制度设计与实践选择的方向与指南。多年来,中国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权法治化保障不断迈上新台阶。1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将长期以来中国人权法治化建设的成就呈现在世人面前,令人鼓舞,催人奋进。

我对以下两点,印象特别深刻。

第一,以保障人权为引领推进各项事业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权的基础在生存,保障生存权一直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目标之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让全体中国人民衣食住行无忧,健康向上地消费、娱乐,人人身处自由、民主的氛围,人人享有公平、正义的保障,人人置身安全、美丽的环境。这是人民群众的愿景,也是国家发展的动力。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期待永无止境,对健康向上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要求不断增长。要看到取得的成绩,也要直面挑战和矛盾,如,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等等。近年来,我国在不断强调精准扶贫,提高工资标准和社会救助水平,整治环境公害改善环境质量,力推医疗体制改革提高医疗供给水平,采取多元举措稳定住房保障,增加教育投资促进教育公平,让人民群众对发展成就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的同时,制度先行,依法办事,特别是政府行政行为,强调于法有据。这些在白皮书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第二,以保障人权为抓手锐意改革,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行之正当,造福人民;行之失当,人民利益受损。也因此,中国共产党一直将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立足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直面问题,扭住症结,以法治思维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推进民主立法,完善立法论证、听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优化立法权配置,适应地方发展需求,赋予240个设区的市、30个自治州、4个不设区的地级市地方立法权;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等内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对权力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先后制定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问责、党内监督、巡视工作等条例,建立了系统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体系。这些内容在白皮书中属于浓墨重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表明,只要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改革,力行法治,持之以恒地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置于心田,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就能筑起人权保障的制度长城,彰显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伟绩,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篇章。(作者为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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