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琼莲:怎样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刘琼莲:怎样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处于新的历史方位。推动传统社会管理思维和体制机制发生根本性转变,建设良好社会秩序,优化整合各种力量,共享社会治理成果,需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要解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全党就必须把“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因此,全面深化改革要致力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指在政府—市场—社会的多维互动关系中,坚持协调包容发展和全民参与治理的理念,构建能更好更快地解决复杂社会问题、满足多样社会需求、共享美好生活的秩序结构。这种结构性关系意味着社会治理主体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的合力建设、协同治理和共同分享,意味着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人人都拥有出彩”的机会。

首先,关键是组织化合作。“互联网+”时代逐渐从熟人世界转向陌生人世界,组织化—协作化成为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大众传媒以及社区的魅力与活力的有效途径,因此要通过传导激励、加大宣传、丰富活动以及开展动员,增强社会治理主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其次,前提是精准化治理。通过“简政放权”,政府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关注社会整体和服务,尊重社会的多元化和差异化需求,以民众满意度为导向,以社会问题和社会需求为耙向,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引入社会力量通过协商降低成本,更好地实现社会治理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元性,从而落实精准施政和社会共治。再次,主线是法治化推进。社会治理要树立依法行政、民主行政、正当程序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为支撑,尊重人的自主性、自立性和创造性,将治理创新置于法治化轨道,确保社会治理过程的合法性与持续性。最后,载体是智能化服务。在泛在信息和大数据环境下,信息种类多样化、信息传播高效化、信息内容动态化、信息价值呈现差异性,政府只有通过筛选以多元治理主体为纽带,动态关联治理过程的多时态、多主题、多层次信息,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服务智能化平台,才能提升社会治理主体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新时代,以初心和使命开启了新征程,以人民为中心鼓励新作为,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辟了新境界。从政府、企业和社会层面积极探索大数据应用模式(包括开放大数据、大数据决策、大数据沟通、大数据群体智慧),在实践中关注大小数据并重、平台应用并重和善于运用群体智慧,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随着互联网与各领域融合,我国智慧城市发展弯道超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未来的战略高地是人工智能的发展,助力于提高掌握共建共治共享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互联网的碎片化阶段(诸如移动端的数据应用、共享经济)已自成体系,由碎片化向系统化过渡还需要整合移动端数据与互联网,解决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社会需求的问题。比如,一些基层政府在构建常规治理所需的系统性治理能力和治理模式转型的动力不足。致力于厘清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以及探索政府主导、部门操作、基层配合的联动机制实现“放”“管”结合,却由于社会成熟度不高导致权力下沉难度大,可能会放缓共建共治共享的步伐;改革成果分布呈现非均衡性,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取得了经济、科技等多方面的巨大成就,但包括食品、信息、技术、知识等领域在内的安全治理意识不浓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不健全,矛盾调解机制呈现单一性且有待提高。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举措

坚持新发展理念,有效整合社会各项资源,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以打造社会安全网有效防控社会风险点为前提,基于开放包容大力创新理念、机制和手段,突出精细化,完善防控体系,加强统筹设计,整合社会资源。以各方力量参与治理为基础,引导社会民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激活民力、凝聚民心。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力量,探索“党建+”服务模式促进治理社会化。以机制创新为关键,完善社工培养和保障机制,建立社会化服务、评价、激励等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合力。以重心向基层下移为重点,多措并举推动服务力量下沉。

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与机制,强调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与流程化,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基层党委政府的协调引导、基层自治、多层次多领域治理和“软法之治”等不同社会层面的各环节、全过程。首先要把握规范操作。通过规范的流程实现不同社会主体在话语表达、利益诉求、安全保障、秩序机制等方面的共建共治、包容平衡与共享。其次要完善制度建设。理顺用人权、事权与财权的关系,健全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方面的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排查化解机制和社会治理网络化管理机制。最后要推进法治引领,发挥“软法之治”功能。通过引导和加强法制宣传,在新业态中形成各种治理规则、自律规范和交易习惯等“软法”赋予共建共治共享价值取向的法治秩序环境,培育法治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充分利用“大物移云+”服务,实现供需信息的对称性和规范化,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发展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推进“天网”“地网”建设,突出信息化,实现数据共享和融合,以解决“底数难掌握、过程难控制”的问题。加快“综治中心+综治信息化”建设,使信息供给与需求无缝对接。通过“互联网+”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协同运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力、非政府组织和民众参与为桥梁的合作治理平台,实现决策机制科学化、不同参与主体差异化、评价过程化和社会治理动态化网络化。

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通过组织化合作动员吸引人才积极投入新时代建设大潮,提高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倡导专业化文化,重塑专业化理念意识。社会治理涵盖诸如公安、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方面且专业性强,因此要明确入职动机,激发专业工作者的内驱力,加强专业引导,提高专业化素质,培育“本土化”专业价值理念。确立专业培训长效机制,健全专业化培训体系。通过“社区、社工、社团”三社联动,突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社工引领”的专业化人才培训运作机制,实现治理人才的职业化。完善专业化保障支持系统。将薪酬与职业发展渠道纳入激励因素,更好地开发专业化素质。推进专业职业立法,保障专业职业人才的合法权益,降低职业成本与风险。(作者系天津市委党校教授)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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