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4)

矛盾论(4)

(一九三七年八月)

摘要: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四 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还有两种情形必须特别地提出来加以分析,这就是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个矛盾着的力量是主要的矛盾;其他的矛盾力量,例如,残存的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农民小资产者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无产阶级和农民小资产者的矛盾,自由资产阶级和垄断资产阶级的矛盾,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法西斯主义的矛盾,资本主义国家相互间的矛盾,帝国主义和殖民地的矛盾,以及其他的矛盾,都为这个主要的矛盾力量所规定、所影响。

半殖民地的国家如中国,其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呈现着复杂的情况。

当着帝国主义向这种国家举行侵略战争的时候,这种国家的内部各阶级,除开一些叛国分子以外,能够暂时地团结起来举行民族战争去反对帝国主义。这时,帝国主义和这种国家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的矛盾,而这种国家内部各阶级的一切矛盾(包括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这个主要矛盾在内),便都暂时地降到次要和服从的地位。中国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21〕,一八九四年的中日战争〔22〕,一九○○年的义和团战争〔23〕和目前的中日战争,都有这种情形。

然而在另一种情形之下,则矛盾的地位起了变化。当着帝国主义不是用战争压迫而是用政治、经济、文化等比较温和的形式进行压迫的时候,半殖民地国家的统治阶级就会向帝国主义投降,二者结成同盟,共同压迫人民大众。这种时候,人民大众往往采取国内战争的形式,去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阶级的同盟,而帝国主义则往往采取间接的方式去援助半殖民地国家的反动派压迫人民,而不采取直接行动,显出了内部矛盾的特别尖锐性。中国的辛亥革命战争,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的革命战争,一九二七年以后的十年土地革命战争,都有这种情形。还有半殖民地国家各个反动的统治集团之间的内战,例如在中国的军阀战争,也属于这一类。

当着国内革命战争发展到从根本上威胁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国内反动派的存在的时候,帝国主义就往往采取上述方法以外的方法,企图维持其统治:或者分化革命阵线的内部,或者直接出兵援助国内反动派。这时,外国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完全公开地站在一个极端,人民大众则站在另一极端,成为一个主要矛盾,而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发展状态。十月革命后各资本主义国家援助俄国反动派,是武装干涉的例子。一九二七年的蒋介石的叛变,是分化革命阵线的例子。

然而不管怎样,过程发展的各个阶段中,只有一种主要的矛盾起着领导的作用,是完全没有疑义的。

由此可知,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告诉我们的方法。列宁和斯大林研究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总危机的时候,列宁和斯大林研究苏联经济的时候,也告诉了这种方法。万千的学问家和实行家,不懂得这种方法,结果如堕烟海,找不到中心,也就找不到解决矛盾的方法。

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平均看待,必须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的矛盾,已如上述。但是在各种矛盾之中,不论是主要的或次要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又是否可以平均看待呢?也是不可以的。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情形,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然而这种情形不是固定的,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主要方面属于甲方,非主要方面属于乙方;到了另一发展阶段或另一发展过程时,就互易其位置,这是依靠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斗争的力量的增减程度来决定的。

我们常常说“新陈代谢”这句话。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抵抗的规律。依事物本身的性质和条件,经过不同的飞跃形式,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就是新陈代谢的过程。任何事物的内部都有其新旧两个方面的矛盾,形成为一系列的曲折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新的方面由小变大,上升为支配的东西;旧的方面则由大变小,变成逐步归于灭亡的东西。而一当新的方面对于旧的方面取得支配地位的时候,旧事物的性质就变化为新事物的性质。由此可见,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主义已从旧的封建主义社会时代的附庸地位,转化成了取得支配地位的力量,社会的性质也就由封建主义的变为资本主义的。在新的资本主义社会时代,封建势力则由原来处在支配地位的力量转化为附庸的力量,随着也就逐步地归于消灭了,例如英法诸国就是如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产阶级由新的起进步作用的阶级,转化为旧的起反动作用的阶级,以至于最后被无产阶级所推翻,而转化为私有的生产资料被剥夺和失去权力的阶级,这个阶级也就要逐步归于消灭了。人数比资产阶级多得多、并和资产阶级同时生长、但被资产阶级统治着的无产阶级,是一个新的力量,它由初期的附属于资产阶级的地位,逐步地壮大起来,成为独立的和在历史上起主导作用的阶级,以至最后夺取政权成为统治阶级。这时,社会的性质,就由旧的资本主义的社会转化成了新的社会主义的社会。这就是苏联已经走过和一切其他国家必然要走的道路。

就中国的情形来说,帝国主义处在形成半殖民地这种矛盾的主要地位,压迫中国人民,中国则由独立国变为半殖民地。然而事情必然会变化,在双方斗争的局势中,中国人民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所生长起来的力量必然会把中国由半殖民地变为独立国,而帝国主义则将被打倒,旧中国必然要变为新中国。

旧中国变为新中国,还包含着国内旧的封建势力和新的人民势力之间的情况的变化。旧的封建地主阶级将被打倒,由统治者变为被统治者,这个阶级也就会要逐步归于消灭。人民则将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由被统治者变为统治者。这时,中国社会的性质就会起变化,由旧的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社会变为新的民主的社会。

这种互相转化的事情,过去已有经验。统治中国将近三百年的清朝帝国,曾在辛亥革命时期被打倒;而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同盟会,则曾经一度取得了胜利。在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的革命战争中,共产党和国民党联合的南方革命势力,曾经由弱小的力量变得强大起来,取得了北伐的胜利;而称雄一时的北洋军阀则被打倒了。一九二七年,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力量,受了国民党反动势力的打击,变得很小了;但因肃清了自己内部的机会主义,就又逐步地壮大起来。在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内,农民由被统治者转化为统治者,地主则作了相反的转化。世界上总是这样以新的代替旧的,总是这样新陈代谢、除旧布新和推陈出新的。

革命斗争中的某些时候,困难条件超过顺利条件,在这种时候,困难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顺利是其次要方面。然而由于革命党人的努力,能够逐步地克服困难,开展顺利的新局面,困难的局面让位于顺利的局面。一九二七年中国革命失败后的情形,中国红军在长征〔24〕中的情形,都是如此。现在的中日战争,中国又处在困难地位,但是我们能够改变这种情况,使中日双方的情况发生根本的变化。在相反的情形之下,顺利也能转化为困难,如果是革命党人犯了错误的话。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的革命的胜利,变为失败了。一九二七年以后在南方各省发展起来的革命根据地,至一九三四年都失败了。

研究学问的时候,由不知到知的矛盾也是如此。当着我们刚才开始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时候,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无知或知之不多的情况,和马克思主义的知识之间,互相矛盾着。然而由于努力学习,可以由无知转化为有知,由知之不多转化为知之甚多,由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盲目性改变为能够自由运用马克思主义。

有人觉得有些矛盾并不是这样。例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力是主要的;理论和实践的矛盾,实践是主要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经济基础是主要的:它们的地位并不互相转化。这是机械唯物论的见解,不是辩证唯物论的见解。诚然,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之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着如同列宁所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25〕的时候,革命理论的创立和提倡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着某一件事情(任何事情都是一样)要做,但是还没有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的时候,确定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也就是主要的决定的东西。当着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的时候,对于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革新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我们这样说,是否违反了唯物论呢?没有。因为我们承认总的历史发展中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是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但是同时又承认而且必须承认精神的东西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这不是违反唯物论,正是避免了机械唯物论,坚持了辩证唯物论。

在研究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如果不研究过程中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以及矛盾之主要的方面和非主要的方面这两种情形,也就是说不研究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那就将陷入抽象的研究,不能具体地懂得矛盾的情况,因而也就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的方法。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或特殊性,都是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世界上没有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我们必须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同时,这种具体的矛盾状况,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在发展过程中的变化,正是表现出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力量。对于矛盾的各种不平衡情况的研究,对于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研究,成为革命政党正确地决定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一切共产党人都应当注意的。

本文关键词: 矛盾论 矛盾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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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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