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十大关系(2)

论十大关系(2)

(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

摘要: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三 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

国防不可不有。现在,我们有了一定的国防力量。经过抗美援朝[2]和几年的整训,我们的军队加强了,比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苏联红军要更强些,装备也有所改进。我们的国防工业正在建立。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我们不晓得造飞机,造汽车,现在开始能造了。

我们现在还没有原子弹。但是,过去我们也没有飞机和大炮,我们是用小米加步枪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和蒋介石的。我们现在已经比过去强,以后还要比现在强,不但要有更多的飞机和大炮,而且还要有原子弹。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家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怎么办呢?可靠的办法就是把军政费用降到一个适当的比例,增加经济建设费用。只有经济建设发展得更快了,国防建设才能够有更大的进步。

一九五○年,我们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已经提出精简国家机构、减少军政费用的问题,认为这是争取我国财政经济情况根本好转的三个条件之一。第一个五年计划[3]期间,军政费用占国家预算全部支出的百分之三十。这个比重太大了。第二个五年计划[4]期间,要使它降到百分之二十左右,以便抽出更多的资金,多开些工厂,多造些机器。经过一段时间,我们就不但会有很多的飞机和大炮,而且还可能有自己的原子弹。

这里也发生这么一个问题,你对原子弹是真正想要、十分想要,还是只有几分想,没有十分想呢?你是真正想要、十分想要,你就降低军政费用的比重,多搞经济建设。你不是真正想要、十分想要,你就还是按老章程办事。这是战略方针的问题,希望军委讨论一下。

现在我们把兵统统裁掉好不好?那不好。因为还有敌人,我们还受敌人欺负和包围嘛!我们一定要加强国防,因此,一定要首先加强经济建设。

四 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

国家和工厂、合作社的关系,工厂、合作社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都要处理好。为此,就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军民兼顾”、“公私兼顾”。鉴于苏联和我们自己的经验,今后务必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拿工人讲,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我们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同时我们也历来提倡关心群众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工资也需要适当调整。关于工资,最近决定增加一些,主要加在下面,加在工人方面,以便缩小上下两方面的距离。我们的工资一般还不高,但是因为就业的人多了,因为物价低和稳,加上其他种种条件,工人的生活比过去还是有了很大改善。在无产阶级政权下面,工人的政治觉悟和劳动积极性一直很高。去年年底中央号召反右倾保守,工人群众热烈拥护,奋战三个月,破例地超额完成了今年第一季度的计划。我们需要大力发扬他们这种艰苦奋斗的精神,也需要更多地注意解决他们在劳动和生活中的迫切问题。

这里还要谈一下工厂在统一领导下的独立性问题。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中央、省市和工厂的权益究竟应当各有多大才适当,我们经验不多,还要研究。从原则上说,统一性和独立性是对立的统一,要有统一性,也要有独立性。比如我们现在开会是统一性,散会以后有人散步,有人读书,有人吃饭,就是独立性。如果我们不给每个人散会后的独立性,一直把会无休止地开下去,不是所有的人都要死光吗?个人是这样,工厂和其他生产单位也是这样。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

再讲农民。我们同农民的关系历来都是好的,但是在粮食问题上曾经犯过一个错误。一九五四年我国部分地区因水灾减产,我们却多购了七十亿斤粮食。这样一减一多,闹得去年春季许多地方几乎人人谈粮食,户户谈统销。农民有意见,党内外也有许多意见。尽管不少人是故意夸大,乘机攻击,但是不能说我们没有缺点。调查不够,摸不清底,多购了七十亿斤,这就是缺点。我们发现了缺点,一九五五年就少购了七十亿斤,又搞了一个“三定”,就是定产定购定销,加上丰收,一少一增,使农民手里多了二百多亿斤粮食。这样,过去有意见的农民也说“共产党真是好”了。这个教训,全党必须记住。

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5]等项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我们对农民的政策不是苏联的那种政策,而是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我们的农业税历来比较轻。工农业品的交换,我们是采取缩小剪刀差,等价交换或者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我们统购农产品是按照正常的价格,农民并不吃亏,而且收购的价格还逐步有所增长。我们在向农民供应工业品方面,采取薄利多销、稳定物价或适当降价的政策,在向缺粮区农民供应粮食方面,一般略有补贴。但是就是这样,如果粗心大意,也还是会犯这种或那种错误。鉴于苏联在这个问题上犯了严重错误,我们必须更多地注意处理好国家同农民的关系。

合作社同农民的关系也要处理好。在合作社的收入中,国家拿多少,合作社拿多少,农民拿多少,以及怎样拿法,都要规定得适当。合作社所拿的部分,都是直接为农民服务的。生产费不必说,管理费也是必要的,公积金是为了扩大再生产,公益金是为了农民的福利。但是,这几项各占多少,应当同农民研究出一个合理的比例。生产费管理费都要力求节约。公积金公益金也要有个控制,不能希望一年把好事都做完。

除了遇到特大自然灾害以外,我们必须在增加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争取百分之九十的社员每年的收入比前一年有所增加,百分之十的社员的收入能够不增不减,如有减少,也要及早想办法加以解决。

总之,国家和工厂,国家和工人,工厂和工人,国家和合作社,国家和农民,合作社和农民,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无论只顾哪一头,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六亿人民的大问题,必须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反复进行教育。

五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是一个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目前要注意的是,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利。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我们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

中央要发展工业,地方也要发展工业。就是中央直属的工业,也还是要靠地方协助。至于农业和商业,更需要依靠地方。总之,要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就必须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中央要巩固,就要注意地方的利益。

现在几十只手插到地方,使地方的事情不好办。立了一个部就要革命,要革命就要下命令。各部不好向省委、省人民委员会下命令,就同省、市的厅局联成一线,天天给厅局下命令。这些命令虽然党中央不知道,国务院不知道,但都说是中央来的,给地方压力很大。表报之多,闹得泛滥成灾。这种情况,必须纠正。

我们要提倡同地方商量办事的作风。党中央办事,总是同地方商量,不同地方商量从来不冒下命令。在这方面,希望中央各部好好注意,凡是同地方有关的事情,都要先同地方商量,商量好了再下命令。

中央的部门可以分成两类。有一类,它们的领导可以一直管到企业,它们设在地方的管理机构和企业由地方进行监督;有一类,它们的任务是提出指导方针,制定工作规划,事情要靠地方办,要由地方去处理。

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有些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很注意的。它们的制度和我们的制度根本不同,但是它们发展的经验,还是值得我们研究。拿我们自己的经验说,我们建国初期实行的那种大区制度[6],当时有必要,但是也有缺点,后来的高饶反党联盟[7],就多少利用了这个缺点。以后决定取消大区,各省直属中央,这是正确的。但是由此走到取消地方的必要的独立性,结果也不那么好。我们的宪法规定,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但是在不违背中央方针的条件下,按照情况和工作需要,地方可以搞章程、条例、办法,宪法并没有约束。我们要统一,也要特殊。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全国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破坏这种必要的统一,是不允许的。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有适合当地情况的特殊。这种特殊不是高岗的那种特殊,而是为了整体利益,为了加强全国统一所必要的特殊。

还有一个地方和地方的关系问题,这里说的主要是地方的上下级关系问题。省市对中央部门有意见,地、县、区、乡对省市就没有意见吗?中央要注意发挥省市的积极性,省市也要注意发挥地、县、区、乡的积极性,都不能够框得太死。当然,也要告诉下面的同志哪些事必须统一,不能乱来。总之,可以和应当统一的,必须统一,不可以和不应当统一的,不能强求统一。正当的独立性,正当的权利,省、市、地、县、区、乡都应当有,都应当争。这种从全国整体利益出发的争权,不是从本位利益出发的争权,不能叫做地方主义,不能叫做闹独立性。

省市和省市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地方和地方的关系,也要处理得好。我们历来的原则,就是提倡顾全大局,互助互让。

在解决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上,我们的经验还不多,还不成熟,希望你们好好研究讨论,并且每过一个时期就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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