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系统思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4)

以系统思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4)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摘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系统思维,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生态文明建设与其他各项建设协同共进,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融入社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亿万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人们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形成以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为荣,以铺张浪费、加重生态负担为耻的社会氛围。德国学者提出了生态包袱概念,即每单位产品重量所需要的物质投入总量。例如,一个10克重的金戒指,生态包袱是3500公斤;一件170克重的汗衫,生态包袱是226公斤;等等。在生态系统最下游减少一个单位的产品消耗,不但可以减少大量资源投入,而且可以减少数十倍、数百倍甚至数千倍的污染排放。这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从更深层次看,绿色生活方式是一种文明生活方式。从“光盘”行动到低碳出行,再到新颖时尚的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对于个人而言,折射出现代人的文明素养;对于社会来说,照鉴着现代社会的文明品质,意味着社会成员懂得自我规约、懂得尊重公共空间、懂得人与自然和谐,标注着社会文明水准。

形成全社会共建合力。环境治理既靠政府主导,也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政府要在环境治理中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为生活方式绿色化提供物质基础、创造相应条件。例如,加大对公共交通设施的投资力度,使公共交通成为安全、便捷、经济的交通方式,让公众切身体会到绿色出行的便利。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依法依规落实其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政府和社会组织、公众形成新型合作关系,协力推进绿色发展。对于公众来说,应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同时,政府应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鼓励通过举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