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3)

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3)

——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政法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记者:十九大对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在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方面,应该怎样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徐家新:目前,司法改革“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为改革重点任务。

一要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健全司法改革常态化督察机制,加强对改革落实的督察问效,切实解决推进改革进展缓慢、落实政策走样变形、配套措施跟进不及时等问题。

二要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要紧跟司法改革进程,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法官员额管理、法官选任及退出机制、审判权运行监督、审判绩效考核、法官职业保障、内设机构改革等方面,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保障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四要推进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完善各类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功能,拓展执法办案中信息化应用深度和广度,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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