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事后税收优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新京报:你观察科技体制改革还有些问题?
王小川:国家对科技扶持投入了很多资金,但我们发现真正有创新实力的企业,好像对这个钱是不敏感的,是不愿意去争取,反而一些创新转化成生产力弱的公司和只靠着吃政府补贴的公司,更有动力去拿到这部分的经费。
新京报:你认为应该如何优化完善呢?
王小川:建议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以科技成果转化产生效益为导向,创新采取事后税收优惠方式,将大企业应用类科研项目事前资金补助,转变为事后依成果转化产生效益适当减免企业和个人税收,从而激发企业和个人科研热情,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新京报:所以,你这次提案侧重于科研人员的税收优惠?
王小川:依科技成果转化效益适当减免科研核心人员个税。是为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强调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开展科研。例如以部分新增应用类科研项目为试点,依据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效益评判,对项目核心科研人员因项目获得的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奖金免税,自项目产生收入年度起3-5年内予以日常工资、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适当减免等,以体现对科研人员的支持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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