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主(4)

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主(4)

摘要:其实,“民主”如果仅仅被理解为是属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的,那就大大削减了这个词里包涵的哲学思考和济世情怀。

虽然在体制层面上,中国古代社会没有出现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制,但是在思想层面,它是中国文化早已探讨过的社会话题和坚持始终的政治概念。

从文化学的角度看,“民主”的思想以民为主、为民做主,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从不陌生,它从哲学规律上俯瞰历史兴亡,从民本思想上制约君民关系。

(三)由民做主

“民主”的第三层含义,也是在今天和未来更显出重要性的含义,就是由人民当家做主,人民自己就是国家的主人。

一方面,从社会制度上讲,这是民主制度的体现,人民并不是被国家统治的对象,而是统治国家的主人,政府只是接受人民的委任而管理国家,要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国家权力来源于全体人民。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源于俄国、用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集中制,既民主又集中,既防止政府的专权独断,又克服政策的疲软无力。

而另一方面,从公民意识和个人素养上来讲,由民做主、民为主人,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具有主人翁意识。我们常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的原型出自清代思想家顾炎武的话,他说:“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匹夫,是泛指平民百姓,每个公民的言行举止,都关系着天下兴亡的走向。

当我们想要享受“由民做主”的权利时,就要尽到“民为主人”的义务,而义务,是沉重的。宋代范仲淹尽到了他的义务,于是他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如果不是出于任重道远的主人公意识,他何苦要乐少而忧多、常以天下为己任?明代的于谦尽到了他的义务,他说“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如果不是出于力能扛鼎的主人公精神,他何苦要冒粉骨碎身之险、挺身而出冲在国难关头?清代的林则徐尽到了他的义务,他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如果不是出于力挽狂澜的主人翁意识,他何苦要不顾祸福、生死以报家国?

所以,要成为国家的主人,就要有作为主人的担当。所谓“铁肩担道义”,每个民众肩上都担负着自己对于国家社会的一份意义,虽然在影响力上有大小之分,但是积少成多,担出了一个铁打的国家。对于我们每一个公民来讲,道义不需宏大,只要在生活和工作中,担负一份正义、传递正能量,承担一份责任、不忘社会公心,就是我们在当下的一份“铁肩担道义”,就是我们为国家兴盛而尽己之责的一份主人翁意识。

而今天我们还要注意:“由民做主”的民,是广大民众,“民为主人”的民,是人民百姓。当我们高喊“民主”的时候,是要把大众利益作为服务对象的,而不是把利己主义就认作是廉价的民主。只以自我利益为根本,而不顾家国社会的广大利益,那只是一种泛滥自由主义,是一种不尽义务、只享权利的自私自利的代名词。

所以,当中国文化里说起“民主”的时候,所指的,并非是为社会制定出一种没有温度的操作方法,而是投注给人间一种忧国忧民、兼济天下的情怀。“以民为主”体现社会的责任,“为民做主”要求政府的责任,“由民做主”需要民众的责任,民主国家的构建,人人有责。(文/曹雅欣)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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