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桑锦龙: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战略谋划和系统实施

【2018-01】桑锦龙: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战略谋划和系统实施

立足实践调研和相关研究成果,深入分析近四年来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主要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对于进一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找准教育的定位,深化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主要进展

2014年2月以来,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京津冀三地教育系统积极行动,在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推进教育协同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三地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提高政治站位,拓宽发展思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把握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定位和改革发展方向。三地成立了促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专门机构并建立了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教研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商签协议、推动合作成为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特征之一。

二是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近四年来,北京市积极主动作为,制定并严格实施《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格控制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规模和增长趋势,适当调减北京市属高校和普通中专京外招生规模,2016年京外招生规模比2013年减少1.2万人,减少幅度达到30.8%。同时,积极稳步推进重点疏解项目,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新校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已向北京郊区迁出学生1.6万人,其他疏解项目也在积极地规划和实施过程中。此外,加大市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城市副中心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已有北京二中、人大附中、首师大附中、理工附中等多所名校进驻通州区办学。

三是各级各类教育的校际合作交流日益频繁。在基础教育领域,北京市6个区分别与津冀8个区市签订基础教育合作协议,北京市景山学校、八一学校、史家胡同小学等8所学校的津冀合作办学项目有序实施。“河北省千名中小学骨干校长教师赴京挂职学习”项目已跟岗培训400人。北京“数字学校”云课堂向津冀开放,两省市1470所中小学、1.2万名教师、近80万名中小学生受益。在职业教育领域,北京近两年有28所职业学校与津冀67所职业学校达成合作协议,跨区域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已先后成立7个,吸纳职业院校和企事业单位近200家。在高等教育领域,北京高校牵头或参与组建了工科类、建筑类、师范类、医学类、轻工类、商科类、新媒体类、农林类、信用教育类等9个京津冀高等院校联盟。

四是教育协同发展研究持续增多。通过检索中国知网(CNKI)以“京津冀教育协同”为主题的学术论文,从2014年的38篇迅速增加至2016年的210篇。《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战略探究》《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践策略研究》等学术专著也纷纷出版。2017年4月,北京教科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还联合推出了首份京津冀教育蓝皮书《京津冀教育发展研究报告(2016~2017):协同发展平台体系建设》。此外,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研究”、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下首都教育地位、作用和变革趋势的研究”等一批重大科研项目相继获准立项。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研究中心(2016年4月)、首都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研究院(2016年6月)等相关智库也先后成立。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有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近四年来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高关注度、低共识度”。如对于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战略重点究竟是以“点”(例如功能疏解承接地的教育发展)为主还是以“面”(例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衡化)为主,究竟是以高等教育为主还是以职业教育或基础教育为主,究竟是以中央高校为主还是以市属高校为主等一系列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关键问题存在不同的认识或主张。

二是“有片段、无整章”。由于整体的统筹规划不够,目前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总体来看还处于自发阶段,甚至是无序阶段,部分地区的地市(区)、高校围绕合作项目甚至出现了无序竞争,增加了协同成本。

三是“重发展、轻改革”。从目前实施的相关项目来看,除了北京市内部资源布局调整(例如高等教育资源向郊区的疏解)、三地之间帮扶性项目(例如校长、管理干部、教师异地挂职交流)由于涉及的体制机制约束较少,进展比较快之外,其他重大协同项目(例如高等学校异地办学、基础教育区域协同)还存在诸多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亟须在相关政策(土地、财政投入、人事、办学、管理)方面实现突破。

四是“外部呼声高,内部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就是行政推动多、学校主动少;协议表态多、实质落实少;欠发达地区积极、发达地区被动。这里面既有发展惯性的因素,也有体制性因素,同时也存在利益问题。

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建议

必须从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积极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战略谋划和系统实施。

一是准确把握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内涵与实践指向。首先,准确把握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内涵。与“区域教育交流与合作”“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区域教育一体化”不同,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就是要围绕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确立的核心目标任务,通过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动公共教育服务均衡化,实现教育优势互补,整体提升京津冀地区的教育现代化水平和影响力,促进本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奠定教育基础。其次,进一步明确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实践指向。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近期要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重点,在有序疏解部分首都教育功能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中期要围绕“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和探索新型城镇化”,在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方面取得积极成效;远期则要聚焦“形成新的增长极”,努力实现区域教育的优质化均衡化发展。

二是强化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战略规划和管理。首先,加快编制并发布《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内容和保障机制;明确推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形成稳定长期的法规体系和政策预期。其次,加快研究和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及雄安新区教育资源布局和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配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两个新城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理念,从“职住平衡”战略高度高标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新城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合理布局和协调布局。再次,加强对北京教育疏解腾退空间使用的统筹规划和管理。主要用于研究生培养、研发创新和重要智库建设,全面助力我市高校“双一流”建设。第四,建立健全教育协同发展规划实施的督导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督导体制的作用,围绕阶段性重要任务和重要项目,建立健全监测评估体系,推进相关的督政、督学工作,发布年度性规划实施督导监测报告,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三是围绕重点任务在深化改革中寻求突破。首先,进一步明确教育领域的疏解重点任务。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控制在京高等学校办学规模,逐步压缩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规模。推动在京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有序迁出,支持有条件的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尤其是中央高校通过部分院系搬迁、办分校、联合办学等方式由中心城区向外疏解。其次,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教育配套项目建设。以建设国际一流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新城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任务,强化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力度,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提升教育配套保障水平。再次,推进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围绕高等教育国际化、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等主题,选择部分具有典型意义的地区(例如,产业或人口集中疏解地、城镇化新区、交界地区、重要的节点城市等)探索建设“京津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充分利用和发挥京津冀三地的教育优势,推动当地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的“非常规”“跨越式”发展,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是积极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建设。首先,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平台与机制,建立健全由教育部牵头抓总、相关部委和京津冀省级政府参与的涵盖“三地四方”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领导工作机制,负责三地教育协同发展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其次,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的教育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坚持需求导向和项目引领,围绕重点任务和项目积极探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包括积极探索疏解学校新校区建设及运行资金、建设用地、教师工作生活、学生学籍等方面的政策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教育投融资体制创新,推动“三地四方”合作设立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教育协同发展项目。再次,重视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破除体制壁垒、完善法规政策体系、调整资源配置重点、营造发展环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更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重视教育协同发展与人口疏解、产业转移、城镇化建设、生态保护、交通便利化等任务的协调推进,尊重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自主权,激发基层学校和社会力量参与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第四,支持相关智库建设。强化相关战略与政策研究,重视保障欠发达地区的利益表达和话语权,提高相关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不断凝聚社会各界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共识,共同为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出谋划策。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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