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缅怀英烈的要义在于赢得未来

纪念缅怀英烈的要义在于赢得未来

——清明节感怀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杰出代表,一个民族如何对待英雄烈士,关系到全社会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历史观。诚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成为英雄,但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却是每个人应尽之义务。戮力同心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需要英雄精神一路同行。

 

“山鸟啼,红花开,阳光照大路,少先队员扫墓来。墓前想烈士,心潮正澎湃,意志如长虹,气节像松柏。头可断,身可碎,钢铁红心色不改。”

这是我从少先队员时起,一直烙印于心的《扫墓歌》的歌词。那时,我在故乡村子里上小学。每年清明节前夕,学校都要组织我们戴上红领巾,唱着这首歌儿,抬着用松柏枝扎成的、上面缀满了我们用一双双小手制作的小白花的花圈,到距离我们村子5里路的东河北(现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东河北村)烈士陵园扫墓。那里,长眠着几十位抗日战争时牺牲的革命烈士。

清明节为革命先烈扫墓,是我们那一代人感到非常神圣的一件大事。那场景,庄严而肃穆。我们集体列队,静静地听老八路军讲战友们的英雄故事;我们集体背诵那段人人皆知的毛主席语录:“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了他们的生命,使我们每个活着的人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难道我们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牺牲,还有什么错误不能抛弃吗?”我们举起小拳头,集体向革命先烈宣誓:“头可断,身可碎,钢铁红心色不改。”我们少年的心里头,涌动的是对革命烈士的敬仰,感知的是今天的美好生活是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激发的是做革命事业接班人、誓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我已经是退休的人了,过去那些场景令我记忆犹新。每逢清明时节,那一幕幕镜头都会浮现在眼前,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唱起这首歌儿。

50多年了,这首歌儿一直在撩动着我对英雄的崇拜。学生时代,无论是看刘胡兰、董存瑞、邱少云、黄继光的故事,还是听雷锋、欧阳海、王杰、蔡永祥的事迹,我都常常眼里闪着泪光,立志做一个像英雄一样的人。那时,村子里有几户烈士军属,每年春节前夕送光荣灯,我总是踊跃地出现在少先队伍里。70年代中期入伍后,虽然没有成为英雄,但胸中却始终有英雄的气节:学雷锋做好事,多次被评为积极分子;79年西南边陲有战事,咬破了手指写血书要求上战场,尽管组织没有批准,但毕竟英雄气节了一把。2008年汶川大地震,已在军区二级部副职岗位将近10年的我,主动请缨到抗震救灾第一线。诚然,也并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事迹,但心中却树起了英勇无畏、舍生忘死的军人形象和自觉行为。

50多年了,这首歌儿一直在影响着我对英雄形象的自觉维护。每当看到诋毁、抹黑英雄的人和事,总是义愤填膺,毅然决然口诛笔伐与之斗争,尽管笔力有限、水平有限,却敢上马厮杀,先后写下了《遥远的英雄》《像捍卫家园一样捍卫英雄》《讲真理不能搞羞羞答答》《界碑前的沉思》《做播洒雷锋精神的种子》等一些充满正义感、有着正能量的文化作品。

今又逢清明,有感而发写下这些,绝没有炫耀心和自我表扬之意,而是旨在现身说法表明一个事实:能让一个人从少年到青年、从中年步入退休的老年,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一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以贯之,赤诚不改的,正是英雄和榜样的力量!更是令人震撼的力量!

少年时代就肇始奠基的革命英雄崇拜,在我身上应验了、发酵了!这是从小就培育的力量、教化的力量、灌输的力量。这种力量长存,革命烈士有幸;这种力量长存,中华民族有望!

然而,这些年,让我这一辈辈感觉异常痛心的是:就在我们这片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在新中国成立后60多年无战事的歌舞升平里,在衣食日渐丰腴起来的现代人中间,这种对革命烈士的缅怀、对民族英雄的崇拜,却在互联网上出现的罔顾事实、抹黑英雄、丑化先贤、诽谤领袖的历史虚无主义的诬蔑中,在不尊重英雄和历史、粗制滥造、“雷剧”的胡编乱造中,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社会浮华和数典忘祖的傲慢轻蔑中被淡化。植根于爱国主义教育中的英雄情结、对英雄的崇拜,常常成了一声无奈的叹息,映衬的往往是被阻断的孤独、被恶搞的尴尬和无助。然而,一个古老文明的伟大民族的良知又告诉我们,现代人无权阻断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脉息、绝不容许摧毁我们伟大民族的精神支柱,因为这不是我们一代人的特权,而是我们与千秋万代后人的共同权利,我们要随时想到为子孙留下点什么,当今时下我们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印记应该是什么。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高举起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旗帜,把褒扬英雄、捍卫英雄,大力宣传英雄烈士的事迹、形象和精神价值作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和民族感情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中华民族精神最宝贵的财富。从隆重举行抗战70周年纪念活动及阅兵仪式、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到建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从立法建立革命烈士纪念日,到出台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等等,一件件重大举措,一桩桩鲜亮事实,让全国人民欢欣鼓舞,让人民英雄扬眉吐气,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正气盎然、正义昂扬,这正是党心所向、军心所向、民心所向!

也许,不少现代人习惯了熟视与无睹、健忘和不屑,习惯了无知戏谑、浅薄诋毁与盲目质疑。可是,当衣食无虞的年轻人被美酒米面滋养得丰满而坚硬的神经,不断被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夸张、颠覆的观点吸引眼球;当反主流的“痞子运动”沉渣泛起,“远离崇高”思潮映射于英雄群体上;当“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无德试图通过瓦解标杆式英雄人物,扭曲社会的价值取向;当城市广场上一些四六不着调的雕塑正成为所谓的现代派艺术,成为一种文化公害时,深藏于我们民族精神中的承载着民族的历史记忆和社会心理积淀的英雄情结,或许会让我们的社会在捍卫英雄、捍卫共同价值追求的疗伤中焕发青春,在捍卫民族的精神脊梁、守护民族道德底线中读懂和升华我们自己。

“我们缺的不是英雄,而是对英雄的认识和尊重。”今年“两会”期间,从小听着黄继光、邱少云等英雄故事长大的英雄韦昌进、张晓光、冷杰松三位军队委员,在接受媒体采访中,如是郑重建议加强对英雄精神的培育和弘扬,着力营造宣扬英雄、尊崇英雄的氛围。

的确,我们中华民族并不缺英雄。从古代的岳飞、文天祥、戚继光、卫青、霍去病,到当代的黄继光、邱少云、董存瑞,更有那些为民族统一作出巨大贡献的历代伟人、数不清的英雄豪杰。在《开国将军轶事》出版后,有媒体采访作者吴东峰:“你采访了那么多开国将军,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在我采访的200多位开国将帅中,90%以上都负过伤,如果把他们身上的弹创累积起来,比任何国家将军身上的都要多,肯定要获吉尼斯世界纪录。”据他统计,10位元帅中7位负过伤,他们身上共有16个“弹孔”;10位大将中7位负过伤,有37个“弹孔”。1600多位开国将军中,有9位独臂将军,2位独腿将军。他们都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他们身上所体现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英雄气概,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真实写照。认识和尊重英雄,捍卫我们的英雄,就是捍卫我们的精神家园。

我们当然需要优秀的文艺作品,需要担负起塑造英雄形象、讲好英雄故事、让英雄因子注入民族文化血脉的重任,培植土壤、营造氛围,促进涌现更多人民英雄。

我们必须对丑化英雄、诽谤英雄烈士的恶劣行为,依法查处、依法惩治,像审理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邱少云亲属提起的人格权纠纷案那样,义正辞严地维护英雄形象,让法律成为捍卫英雄尊严的坚强后盾和利器。

我们当然不能仅仅将对英雄的崇敬停留在口头上,而需要关爱英雄的鲜亮事实,拿出切实办法厚待英雄,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爱英雄的氛围,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不给历史留下遗憾,尊敬英雄人物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但就个人半个多世纪的感怀而言,我认为,我们的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我们的青少年进行英雄文化教育,从小学校就要开始进行灌输,厚植崇尚英雄、敬仰革命烈士的环境土壤。要让学生用英雄人物的生活准则作为测量自己的尺度,从英雄人物的道德财富中为自己吸取营养,找到榜样,并深深感到榜样的力量。因为,孩子是我们民族的未来,我们的希望在孩子身上!令人欣慰的是,眼下国家已经拿出了“将英雄烈士事迹纳入教学内容”的法律草案,这必将对倡导全社会尊重、敬仰、缅怀英雄烈士,学习英雄烈士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无可估量的重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杰出代表,一个民族如何对待英雄烈士,关系到全社会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历史观。诚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成为英雄,但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却是每个人应尽之义务。戮力同心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需要英雄精神一路同行。牢固树立保护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纪念缅怀英雄烈士功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弘扬传承英雄烈士精神,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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