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滥的明人别号

泛滥的明人别号

摘要:别号通指人在名、字之外的别称,简称“号”,有时又作“道号”或“表号”。别号多为自己所起,亦有他人所起,且与名、字无联系。在古人称谓中,别号常作为称呼之用。

别号通指人在名、字之外的别称,简称“号”,有时又作“道号”或“表号”。别号多为自己所起,亦有他人所起,且与名、字无联系。在古人称谓中,别号常作为称呼之用。明代别号之泛滥,笑话书多有揭示。有一则笑话云:有借马者,柬云:生偶他往,告借骏足一骑。主人问:“骏足何物?”对曰:“马也。”主人曰:“原来畜生也有表号。”马号“骏足”,畜生也有表号,堪称时代风气的缩影,更是社会异动的产物。

明人别号的流行乃至泛滥,始于士大夫。当时士大夫中举之后的人生四件得意事:“起他一个号,刻他一部稿,坐他一乘轿,讨他一个小。” 在这种风气的熏染下,不仅鲰生、小吏,各以道号标识,进而忘其名与字,甚至“奴仆、舆隶、俳优,无不有之”,即“降及舆台,罔不有号”。更为可笑的是,甚至盗贼也有别号。据祝允明《前闻记》记载,江西有一知县在审讯盗贼时,盗贼回答:“守愚不敢。”知县听罢,不知盗贼所谓,就向左右询问,其中一位胥吏道:“守愚者,其号耳!” 此即盗贼也有别号的典型例证。 

自古以来很少听说帝王有别号。但至晚在唐代,皇帝已有取别号之习。入明之后,皇帝自取别号、法号、道号之风甚盛。以别号来说,如明武宗,自号“锦堂老人”;明世宗,自号“天台钓叟”,又号“尧斋”;明穆宗,自号“舜斋”;明神宗,自号“禹斋”。以法号、道号来说,如正德五年 (1510年),明武宗自号“大庆法王”“西天觉道圆明自在大定慧佛”。嘉靖二十三年 (1544年),内廷施药于外,药上钤有“凝道雷轩之印”,其中的“雷轩”,即为明世宗的道号。

时风所及,明代的普通民众,不分良贱,多有别号。以良民为例,明代农夫多有别号,如嘉定县一位姓唐的老农,“力耕六十年”,名其所居之室为“守耕”。工匠亦有别号,如莆田东门有一位皮匠,排行第三,擅长制作皮鞋,向林俊乞号,林俊替他取了一个“阑波”的别号,暗寓“东门皮三”之义;江西景德镇烧瓷工匠昊十九,自号“壶隐老人”,又称“壶隐道人”。 

流风所及,妇女也开始模仿男性文人的生活,取有斋室之号与别号,此即史料所称的别号“妇人亦有之”。晚明,出现了一些“女郎”,而且以能诗著称,其中最著名的属吴中王修微,自号“草衣道人”。她与明末著名文人陈继儒、钟惺相善,并且有文集行世。在晚明,无论是名媛还是姬侍,无不取有别号。此外,别号之风开始向方外之人渗透,一些“诗僧”也模仿文人之俗,在原本法号之外,另取有别号。如弘治、正德年间诗僧明秀,号“雪山”。

别号在明代的风行乃至泛滥,固然是明代文人风雅生活的具体反映,但也与文人的好名之习休戚相关。正如明代思想家陈献章所言:“古之为士者,急乎实之不至;今之为士者,急乎名之不著。” 又周之夔言苏州一带习俗云:“吴俗好名,喜交游,事干谒,虽骚人不免。” 由此可见,别号的出现,固然有各自独特的精神意蕴,但明代别号的泛滥,无疑就是明人好名风气的真实反映,而且其影响已经及于社会各个阶层。

(作者为西南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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